各村、各办(中心、室):
为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广泛、深入开展我镇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现就2018年镇罗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
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着力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着力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沙坡头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大团结良好氛围,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通过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探索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使各族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统一到党和国家的要求上来,力争在年内实现民族团结进步的创建目标。
三、活动安排
(一)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地区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方针政策,宣传本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典型,宣传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族干部群众。三是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和“创先争优”等主题教育、民族团结月等重大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学校、进宗教场所、进家庭。
(二)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四进”活动。一是民族宗教政策宣传一进机关。把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范围,在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等培训班中开展一定比例的民族宗教教育内容,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学习、了解民族宗教政策,提高民族团结意识。二是民族宗教政策宣传进农村。充分利用镇、村阅报栏、宣传橱窗、农家书屋等阵地,广泛宣传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知识。三是民族宗教政策宣传进社区。结合法制文艺演出重大活动在街道、广场进行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运用广播、电视台等设施大力宣传普及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知识,扩大教育覆盖面。四是民族宗教政策宣传进场所。引导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宗教法律法规学习,结合宗教场所日常管理、业务培训、法会活动等时机开展宗教法律法规宣传,发挥宗教场所的作用,增强广大信徒的法制观念。
(三)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在每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期间,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强化全社会各民族大团结氛围,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四)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积极实施“助力脱贫攻坚”行动,积极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支持建档立卡户的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支持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帮助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以生态移民区、商贸集镇为重点,加强民族特色村镇建设,促进文化传承,带动我镇经济发展。
四、实施步骤
(一)统一思想
各村的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要以维护社会稳定、解决实际问题等为重点,抓好宣传动员、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要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和建设镇罗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认识,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大工程,精心设计,认真抓好落实。
(二)加强学习教育,动员全员参与,大办好事实事,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1.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各村紧紧围绕创建的主题,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各村要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大讨论。结合本职业务工作,对照相应的职能,制定具体的贯彻措施,认真落实。
2.充分利用重要节日,宣传和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
3.办实事,解困难,为政府分忧。着力解决帮扶对象的生活困难。了解掌握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的基本情况,针对困难家庭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困难家庭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听取少数民族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
(三)以加强作风建设为重点,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1.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开拓创新之风。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执行力。
2.深化反腐倡廉建设。牢固树立和自觉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认真开展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对岗位运行的监督制约。
3.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各村的创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考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要把这项活动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举办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图片展,要全面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情况,集中展示活动成果。
(二)加强协调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需要各方面、各村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各村要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创建活动有效开展。认真梳理总结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对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进行系统总结,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建立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相关资料。
(三)加强检查指导。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各村民族工作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检查,着力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推动创建活动健康发展。
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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