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19/2018-33162
  • 镇政发〔2018〕87号
  • 沙坡头区镇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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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18年05月17日
关于认真做好防汛抗旱值班工作的通知
镇政发〔2018〕87号
时间:2018年05月17日 来源:沙坡头区镇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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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办(中心、队):

  为更好的做好我镇汛期防汛抗旱工作,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在突发而来的汛情面前做到有的放矢,在洪涝灾害事件发生后,能够高效有序的组织和指挥防洪抢险、抗洪救灾,最大限度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确保全镇安全度汛。现就汛期值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值班时间

  全镇防汛抗旱值班时间从5月1日起开始,9月30日结束。整个防汛抗旱期间实行昼夜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二、具体要求

  1、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值班工作,完善值班制度,严明值班纪律,严格领导带班制度。对各地发生的汛情、旱情、灾情和防汛抗旱工作情况要及时向镇防汛抗旱办值班室报告。镇防汛抗旱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村、各企业单位防汛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值班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2、各村、各企业必须设立固定值班室和值班电话,配备值班室设施等。

  3、各防汛抗旱单位和防汛重点工程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防汛抗旱第一责任人职责。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守好防汛电话,做好电话记录,手机24小时昼夜开通,不得关机。遇到雨情、旱情、汛情和重要天气预报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做好防范准备并汇报有关领导进行处置。

  4、值班人员接到险情报告后,要迅速通知有关领导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发生灾情后,各村、企业单位要在0.5小时之内完成口头上报、在1小时内完成初报;在24小时内完成续报,严格落实24小时零报告制度,同时在24小时之内用书面形式将灾情报告给镇防汛抗旱办和有关上级组织。

  5、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允许随意调整,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要将调整后的名单及时报镇防汛抗旱办。带班领导外出期间要安排其他领导履行其值班职责。防汛抗旱值班人员因值班责任造成重大损失和重大影响的,视其情节予以责任追究。

  6、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遵守工作纪律,严禁在值班室打牌,喝酒等。      

  

  

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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