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镇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镇罗镇普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村、各办(中心):
现将《2023年镇罗镇普法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中卫市沙坡头镇罗镇委员会
2023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镇罗镇普法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年,做好普法工作意义重大。镇罗镇普法工作的总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自治区、市、沙坡头区工作大局、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普法工作,以做好“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为抓手,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基层治理和落实普法责任制上下功夫,不断健全全民普法工作体系,进一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知晓度、遇事找法的自觉性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创造性推动“八五”普法工作扎实落地。
一、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普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一)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镇、村领导干部为重点,组织镇罗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人员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政治统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确定的总目标、总方向、总要求,谋划、推动、开展普法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牵头部门:综治中心;责任部门:各村、各办(中心))
(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网络,促使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管理,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牵头部门:综治中心;责任部门:各村、各办(中心))
二、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
(三)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住青少年、网民等重要群体,抓宪法纪念、宪法宣誓等重点载体,抓村组、媒体等重点阵地,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牵头部门:党建办、综治中心;责任部门:各村、各办(中心))
(四)高标准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民法典“典”亮生活、“典”亮乡村、“典”亮旅游等系列宣传活动,深入宣传电信诈骗预防、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障、见义勇为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意识和能力。(牵头部门:党建办公室、综治中心、司法所;责任部门:各村、各办(中心))
(五)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开展主题普法。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活动,围绕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共同富裕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建设、安全生产、扫黑除恶、消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乡村振兴、网络安全、公平竞争、民族宗教等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高质量发展。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社区矫正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牵头部门:综治中心;责任部门:各村、各办(中心))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结合即将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在“七一”前后,结合实际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答题活动。(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部门:各村、各办(中心))
(七)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和宗教场所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普法宣传教育,纵深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化法律进宗教场所,开展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牵头部门:民生服务中心、司法所;责任部门:各村、各办(中心))
三、切实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着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八)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着力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组织镇罗镇工作人员全覆盖参加自治区网上考法,常态化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促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牵头部门:党建办、综治中心、司法所;责任部门:各办(中心))
(九)加强农民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村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水平和依法治理能力。发挥乡村“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等作用,积极培养老百姓身边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队伍,通过开展“送法下乡”等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涉农法治宣传。(牵头部门:司法所;责任部门:各村、各办(中心))
(十)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着力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要求,深入组织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探索建立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的具体工作清单。(牵头部门:司法所;责任部门:各村、各办(中心))
四、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十一)积极配合沙坡头区申报“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区”。积极配合沙坡头区参加“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按照“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考评指标体系,落实具体工作,把推动依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示范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度。(牵头部门:综治中心;责任部门:各村、各办(中心))
(十二)开展法治社会实践站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配合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开展农村法治社会建设调查研究,实践探索法治护航乡村振兴、农村依法治理新路子。(牵头部门:综治中心;责任部门:各村、各办(中心))
(十三)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20周年为契机,扎实开展2023年镇罗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力争2023年实现我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率达到50%,并将硬件设施完善、法治氛围浓厚、软件资料规范的村推荐申报自治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积极开展法治助力乡村振兴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牵头部门:综治中心、司法所;责任部门:各村、各办(中心))
(十四)开展法律明白人精准培养工作。构建法律明白人分级分类管理培养机制,因人员特点施策,因纠纷类型施策,组织镇罗镇“法律明白人”及骨干开展精准培训、观摩、交流、考试等工作,实施“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基层普法服务模式,发展一批能正确宣传法律政策、精准引导法律服务、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的法律明白人队伍。(牵头部门:司法所;责任部门:各村)
(十五)提升以案释法工作质效。深化在执法和法律服务中以案释法,进一步完善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以案释法长效机制,充分运用公开开庭、法律风险警示、典型案例发布、旁听庭审、普法宣讲等多种形式,提升以案释法的针对性、实效性。(牵头部门:综治中心、司法所;责任部门:各村、各办(中心))
五、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推动法治文化融合传播
(十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质效。实施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质增效行动,加强法治展板、长廊等阵地建设,持续扩大覆盖面、提高使用率,鼓励各村以法治文化阵地为基础,努力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体验线路,推动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建设。(牵头部门:司法所、综治中心;责任部门:各村)
(十七)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总结推广新媒体普法工作经验,不断创新新媒体宣传形式,充分运用“互联网+”新媒体,积极运用社会资源建设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平台,着力构建多元化普法新媒体矩阵,不断延伸法治宣传触角,传播法治好声音。(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部门:各村、各办(中心))
六、不断夯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着力推动“八五”普法有效实施
(十八)高标准迎接“八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深化“八五”普法工作,认真对照各级“八五”普法实施意见和决议要求,高标准迎接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八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牵头部门:综治中心;责任部门:各村、各办(中心))
(十九)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普法工作者综合素质,举办镇罗镇普法骨干培训班和乡村“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发挥沙坡头区“八五”普法讲师团作用,积极开展不同层级的法治宣讲活动。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普法工作,发挥“塞上金秋”离退休干部宣讲团、青年基层普法志愿者等普法队伍的作用,广泛开展各类志愿宣传活动,让法律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牵头部门:综治中心;责任部门:各村、各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