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登录个人中心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互动交流 走进沙坡头

关于印发《2023年镇罗镇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19/2023-00285 文号 镇政发〔2023〕67号 生成日期 2023-08-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镇罗镇 责任部门 镇罗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各村、各办(中心):

为切实做好镇罗镇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防止引发火灾,根据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沙坡头区秋冬季秸秆焚烧工作安排意见》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镇罗镇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一、指导思想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各负其责、源头管控、疏堵结合、奖惩并举”的原则,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持续深化和巩固秸秆禁烧工作成果,坚持政策引导与严格奖惩相结合,做到重视程度不变、督查力度不变、对焚烧火点和焚烧痕迹查处力度不变,坚决做到真正禁烧、全年禁烧、全面禁烧、彻底禁烧。

二、目标任务

在全镇范围内对农作物秸秆、落叶、荒草、垃圾杂物等各类露天焚烧现象实行全面管控和禁止,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上下联动、源头控制”的原则,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明确职责,严格监管,加强宣传,把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落实到位,多途径、多层次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确保实现秸秆禁烧零火点目标,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罗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所包村,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步骤和焚烧要求,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和重大问题,确保2023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组  长:周  瑾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  健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  芳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孙宏瑞  镇党委委员、副书记、宣传委员

        李  波  镇党委副书记(挂职)、派出所所长

        李立柱  镇党委副书记

        樊永平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  茹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蒋雯倩  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李鸿飞  镇党委委员 副镇长

        王宁望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龚俊超  副镇长

成  员:张风花  镇综合办公室主任

        祁宁宁  镇党建办公室主任

        刘昭霞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王  静  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  琛  镇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宋颖娟  镇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李洪保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学峰  镇综治中心主任

        韩宁阳  镇财经服务中心主任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合执法办公室,王宁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综合执法办公室干部负责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进展、通报有关情况,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四、工作任务

(一)广泛宣传发动

充分利用广播、横幅、村民微信群等形式,宣传到村、队、农户、田间地头,深入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做到宣传无盲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禁烧人员全部佩戴袖章,各村庄主要路口、重点区域都要悬挂横幅。

(二)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

按照“包村管理、源头控制”要求强化秸秆禁烧工作网格化管理主体责任,各村书记要切实履行好本辖区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同时制定本村2023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工作网格化管理,建立村级管理网络,将禁烧工作遍布到道路沿线、街头巷尾、田间地头、沟渠林下等地,建立起“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巡查和防控体系。重点地段和饮用水源地等敏感区域要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严防死守;沟渠林下、沟河塘边的杂草及零星地块的秸秆要抓好清理清运,及早消除禁烧隐患,确保辖区内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

(三)严格落实巡查制度

各村要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建立村、队两级联动的巡查制度。包村领导、干部及各村以定期、不定时的方式在所包村辖区内主要路口、国省道及高速公路沿线、铁路重要干线等禁烧区进行巡查,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坚决杜绝辖区内焚烧秸秆现象。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坚决遏制焚烧秸秆现象;各村防火巡查员要设立禁烧巡查记录台账,明确各个值班时段的责任人,发现有焚烧行为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遏制,及时扑灭,并做好记录,及时向村镇通报,确保巡查落到实处。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禁烧责任。层层落实包保责任,确保包保人员在岗在位、尽职尽责。要坚持网格值守,备足灭火器械,确保人员、物资及时到位;包保人员要24小时值守,盯人、盯地、盯秸秆,严防各类焚烧现象发生。

(二)落实以地定责。秸秆禁烧实行属地管理,以地定责,农户对承包土地火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各级参与秸秆禁烧人员发现着火现象,要及时拍照、录视频,留存记录。派出所、综合执法办要对肆意焚烧秸秆,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从严打击。

(三)强化检查督查。禁烧期间,镇成立督导组,全区域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指导工作,尤其是人员在岗在位、履职尽责情况,各项措施落实、应急救援、工作推进情况等。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友情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新媒体
智能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