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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度镇罗镇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安排》和《2019年度镇罗镇 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19/2019-00013 文号 镇政发〔2019〕57号 生成日期 2019-05-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镇罗镇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镇罗镇

各村、各办(中心、队)、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2019年度镇罗镇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安排》和《2019年度镇罗镇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度镇罗镇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安排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宁政发〔2018〕34号)、《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态立区战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35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卫政办发〔2018〕164号)、《2019年度沙坡头区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安排》(卫沙环委办发〔2019〕16号),持续实施生态立区战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改善,制定本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一、主要任务

(一)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控“两高”行业产能。重点区域不得新建、扩建产生异味的生物发酵项目。依据市、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19年工业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任务,依法依规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和退出,严防“地条钢”等列入淘汰名录的低端落后产能死灰复燃。(牵头单位:综治办,配合单位: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底。)

(二)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1.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在2018年排查整治的基础上,2019年开展新一轮“散乱污”企业排查并对清单进行动态更新。充分发挥村级网格员作用,确保“散乱污”企业不出现“死灰复燃”。(牵头单位:综治办,配合单位:各村,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

(三)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1.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对重点行业执行达标排放限值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2019年年底前,辖区铁合金、水泥、有色等大气重点监控企业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全部实现达标排放。(牵头单位:综治办,配合单位: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各企事业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底。)

2.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2019年底前,现有铁合金、水泥、有色等重点行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全部完成达标改造。(牵头单位:综治办,配合单位: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各企事业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底。)

3.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继续对铁合金、建材、有色、铸造等行业和燃煤锅炉物料运输、装卸、转移和工艺过程等不达标或不规范的设施、工段、场地实施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项目。未按时按要求完成无组织治理改造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实施停产整治。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治理。(牵头单位:综治办,配合单位: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各企事业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

4.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制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兼顾解决恶臭问题,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定期开展夜查、突击检查,及时处理恶臭投诉案件。(牵头单位:牵头单位:综治办,配合单位:民生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19年底。)

5.加强工业堆场扬尘污染治理。对工业企业大型料堆、工业固体废弃物堆场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清单,实施一批工业堆场治理项目。对铁合金、建材、铸造以及集中供热等企业按照“场地硬化、物料入仓、密闭传输、湿法装卸、车辆冲洗”的标准,实现规范管理。2019年11月1日起,对达不到要求的工业堆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停止使用。(牵头单位:综治办,配合单位: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各企事业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

(四)深入推进清洁取暖。全面实施清洁供暖。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确保全区群众安全取暖过冬。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积极推广将洁净煤作为清洁供暖体系的有益补充措施。(牵头单位:综治办,配合单位:各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

(五)加强散煤煤质监管力度。全面开展农村用散煤消费情况和散煤经营单位排查,制定散煤替代年度计划。结合我镇清洁煤配送中心运营情况,严格执行宁夏民用煤质量标准,全面禁止劣质散煤的销售。确保、流通、使用的民用煤质达标。(牵头单位: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村、综治办,完成时限:2019年底。)

(六)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整治。实施不达标燃煤锅炉淘汰。各村对辖区内的燃煤锅炉进行排查并建立台账,淘汰1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牵头单位:综治办,配合单位:各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

(七)加强扬尘综合治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全面提升施工扬尘管控水平。2019年,对工地管理清单进行动态更新,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六个100%”的扬尘防控措施,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并落实扬尘防控措施。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期间,停止各类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特殊项目除外)。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进一步全面推广“以克论净”精细化管理,建立“机械深度洗扫+人工即时保洁”的环卫工作机制,提高机械化清扫率。渣土车要安装密闭装置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和处罚力度。(牵头单位:综治办,配合单位:各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保洁公司,完成时限:2019年底。)

(八)加强秸秆和氨排放控制。制定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坚持堵疏结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强化各村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辖区内秸秆焚烧易发多发区域清单,依法查处秸秆焚烧行为,建立秸秆禁烧长效监管机制。加强秸秆焚烧的巡查检查,对出现着火点的乡镇进行通报,并问责相关责任人。(牵头单位: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村,完成时限:2019年底。)

控制农业氨源排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强化畜禽养殖业氨排放的综合管控,切实减少氨挥发排放。(牵头单位: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村,完成时限:2019年底。)

(九)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组织召开全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重大措施,解决实际问题,部署全镇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工作。(责任单位:综治办,完成时限:2019年底。)

(十)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制定并实施全镇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着力点,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牵头单位:综治办,配合单位:各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19年底。)

(十一)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细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统一的区域措施,全力削减污染峰值。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相关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牵头单位:综治办,配合单位: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各企事业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底。)

(十二)强化科技基础支撑。2019年6底前,配合区环保局完成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建立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为秋冬大气攻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等大气精细化管理奠定基础。开展臭氧污染成因及对策研究。(牵头单位:综治办,配合单位: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各企事业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

(十三)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坚持铁腕治污,综合运用限产停产、依法上报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深化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要求,开展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工业无组织排放、VOCs污染治理、扬尘管控等环境执法,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牵头单位:综治办,配合单位: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各企事业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底。)

二、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镇长为副组长,各村党支部书记、各办(中心、队)负责人、各企业法人代表为成员的蓝天保卫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蓝天保卫战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有效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办,负责统筹抓好全镇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的落实和对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

(十五)强化调度督查。严格落实月调度工作机制,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按时报送工作情况。每季度对全镇燃煤锅炉淘汰治理、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建筑工地扬尘防控等任务进行督查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2019年度镇罗镇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卫市生态立市战略部署,扎实推进《中卫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卫政办发〔2016〕27号)和《中卫市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卫党发〔2019〕2号)等要求,持续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改善镇罗镇水环境质量,保障水安全,确保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制定本工作安排。

一、工作目标

2019年,中卫市第四排水沟黑臭水体达到长治久清目标;镇域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中卫第一排水沟、中卫第四排水沟等重点入黄排水沟水质达到IV类;化学需氧量、氨氮完成下达的减排任务。

二、工作任务

深入实施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中卫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河长制,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减少严重水体污染和不达标水体,加快工业、农业农村、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态系统整治修复,消除黑臭水体,保障饮用水安全。

(一)打响新时代黄河保卫战。

1.强化黄河干支流优良水体保护。强化源头管控,突出上下游、干支流联防联控,分区域、分流域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对我镇河(沟)湖沟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从源头上清理河(沟)湖点源污染,有效控制面源污染,有序实施河(沟)湖清淤和水系连通。水域岸线划界确权、节水型社会建设、违法采砂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重点入黄排水沟整治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努力打造水流畅通、水质良好、水面清洁的河(沟)湖环境。同时,实施第三排水沟综合治理工程、三一支沟综合治理工程。

2.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各村按照规模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方案,进一步完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档案,科学划定蓄禽养殖禁养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对适养区和限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企业环保设备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达到生态环保要求。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示范工程建设,加快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收贮、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促进养殖生态循环可持续发展。

3.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2019年底前,开展落后产能退出攻坚行动,确保落后产能应退尽退。制定重污染企业退出搬迁规划并指导各企业制定重污染物企业退出搬迁计划。

4.深化重点入黄排水沟整治。加快重点入黄排水沟综合整治,采取控源、截污、生态治理等多种手段,全面、系统、科学治理重点入黄排水沟。对排水沟进行沟道清淤、绿化美化,对沿沟排污口全封堵。通过“清水畅河净源”、“清四乱”行动等综合整治措施,逐步实现水净、河畅、岸绿、景美。对已建成入黄排水沟人工湿地加强运维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2019年对重点入黄排水沟的支沟进行排查整治,加快对排水沟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改善排水沟水体状况和周边环境;对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加强运行管理,建立健全长效运维监管机制。

5.科学保护水资源。建立健全河湖长制配套工作制度,指导监督各村落实河湖长制责任,合力推动河湖治理管理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逐级建立完善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目标责任制。抓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效能目标考核。

6.入河(沟)排污口规范整治行动。在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复核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入河(沟)排污口设置及监管存在问题,清理整顿各类违法违规设置的入河(沟)排污口。不断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能力,对未达标排放的入河(沟)排污口要有序建设生态净化工程,建立管理台帐和销号管理制度。调查摸清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对不达标排放的,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不达标违法排放的企业强行关停。调查了解我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情况,督促各地抓紧实施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

7.抓好工业、农业节水。在高用水行业组织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加强产业基地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考核,提高高耗水行业的水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水排放。全面推动农业节水,以水资源高效利用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调整灌区种植结构,推广渠道防渗以及滴灌、管灌、喷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技术,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合理利用水资源,建设现代化生态灌区。旱作农业区推广以秋季覆膜、早春覆膜、全膜覆盖为主的旱作节水技术,集成抗旱节水高效种植技术体系,严格控制水稻等高耗水量作物种植面积,高效利用水资源。

(二)实施重点河、湖综合治理。

8.持续推进河湖长制任务目标落实。扎实开展河(沟)生态环境专项治理,进一步梳理辖区内河(沟)道基本情况,摸清底数、现状,将辖区范围内河(沟)道纳入河湖长制实施范围,做到应管尽管。进一步完善河(沟)道“一河一策”方案。确保以全面推行河(沟)湖长制为引领,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创新驱动,围绕河(沟)湖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工程管护、水制度创新,有力推进生态河(沟)湖建设,为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目标提供有力支撑和基础保障。

(三)打好饮水安全攻坚战。

9.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保护问题进行摸底,建立清单,进行整改销号。推动规范化建设,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监管,保障饮用水安全。

10.建立水源地保护长效机制。健全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强化部门合作,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着力消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安全隐患。开展定期巡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

11.防治地下水污染。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测。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应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

(四)打好水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行动攻坚战。

12.黑臭水体治理。开展黑臭水体治理,按照“控源截污、疏浚活水、生态修复、长效管理”的技术路线,全面系统治理我镇黑臭水体。开展底泥内源污染治理。根据底泥不同污染类型,对重点河(沟)湖实施清淤、疏浚、增蓄工程措施,减少河(沟)湖内源负荷。有序实施黑臭河(沟)湖沟清淤疏浚,健全农村河道轮浚机制,妥善处置河(沟)道淤泥,严防二次污染,提升淤泥资源化利用水。

三、保障措施及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和各办(中心、队),要依据本工作计划,制定完善年度工作方案或安排,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统筹水污染治理,强化监管,确保年度各项任务完成。

(二)强化执法监督。各村要积推进河(沟)湖治理保护联合执法,强化对重点区域、敏感水域执法监管,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建立案件通报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对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严厉打击涉河涉湖违法犯罪活动,镇罗镇派出所要为清水畅河净源行动保驾护航,严厉打击破坏河(沟)湖环境、影响生态安全,暴力阻扰清水畅河净源行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抓好长效管理。要充挥各级河长的主体责任,加强河(沟)湖水域日常保护管理与监督检查,加强长效制度建设,切实抓好长效管理,确保通过专项行动达到良好整治效果,违法违规现象不反弹。

(四)加强宣传动员。我镇要统筹抓好清水畅河净源行动的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功能,开展多形式、多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沟)湖管护的良好氛围,掀起河(沟)湖保护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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