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机构职能清单
单位全称 | 中卫市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 | 规范简称 | 区综合执法局 |
加挂牌子 |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单位性质 | 工作部门 |
单位级别 | 正科级 | 岗位设置 | 下设岗位74个 |
办公电话 | 0955-7067638 | 负责人 | 张永生 |
办公地址 | 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大道21号(市住建局2楼) | ||
办公时间 | 夏季8:30—12:00,14:30—18:30; 冬季8:3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主要职责 | (一)组织起草沙坡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研究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加强市容市貌、市容秩序管理,对城区内的城市公共停车场和各类违法占道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三)承担城市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制定整体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市容市貌管理标准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运营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内街道、公园、广场的卫生保洁和市容秩序监管。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渣土清运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含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资源化利用)。负责市区公共道路路灯照明设置和城区夜景装饰的设置、管理与维护工作,承担市区道路、人行道和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城市公共空间规划实施。组织编制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及审批工作。 (五)负责组织开展重大综合执法活动和专项活动,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评综合执法工作,指导乡镇综合执法工作。 (六)负责执法车辆、环卫车辆及各类执法仪器设备和城市公用设施的管理。 (七)会同财政部门编制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维护经费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管使用。 (八)负责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发展,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建设。建立城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安全监管责任制。 (九)承担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的由综合执法部门集中行使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十)承担沙坡头区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