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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卫市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36/2021-00019 文号 卫沙综执发〔2021〕55号 生成日期 2021-07-13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 有效性 有效

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公用事业管理所,局办公室:

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沙坡头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卫沙政办发﹝2021﹞37号)文件要求,制定了《中卫市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    

 2021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有序增加公开深度、有效提升公开精度,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2021年,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将继续坚持分管领导负责,局办公室落实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监督、审核的工作流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和经费“四落实”。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持续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不断提高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公开化和信息化水平。

二、重点工作

(一)细化政务公开重点领域。

1.细化规划(计划)信息公开。归集整理本级各类规划(计划),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统一公开发布,充分展示区委和政府“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多形式发布我局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中相关工作的进展和取得的成效。(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2.细化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等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等,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情况、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结果、监督电话等。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发布,做好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归集公示。(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3.细化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部门预算、决算信息公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属应当公开的要及时公开,依法扩大预决算公开单位,提升预决算公开规范化水平,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

(二)完善政务公开配套制度

1.持续加强重大政策解读。以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六稳”工作、“六保”任务和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加大重大政策解读力度,凡面向企业和公众的政策性文件均要解读,切实做到政策解读全覆盖,特别是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

2.不断丰富政策解读方式。局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紧密围绕企业、群众需求,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开展要点式政策解读,着重就政策文件中与企业、群众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讲清政策出台背景、主要考虑、作用影响等。持续改进政策解读方式,合理选择解读形式,综合运用短微视频、图解等多元化解读形式,更加注重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决策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提升解读质量。(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

3.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2021年民生实事、意见建议和议案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宣传、安全生产、科技创新监管、信访维稳等方面的舆情,及时作出回应。加强重大政策专项服务,积极解答政策文件执行机关和社会公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认真做好书记、市长信箱、网上信访及12345民生服务平台办理答复工作。(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

4.规范政务信息管理。持续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严格执行沙坡头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规程,加强公开前审查,坚决杜绝非主动公开信息和错误信息上网发布。建立文件公开抽查工作机制,摸清执法文件底数,扩大文件主动公开比率。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报请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发文的,需明确标识公开属性,公开发布的政策文件应同步报送政策解读稿件。(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

5.加强公开平台监管。持续优化提升政府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的功能,充分保障栏目内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均衡、融合发展。持续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有效清理整合“娱乐化”“空壳化”等问题,切实做好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及网络工作群的开设、整合、注销等备案工作。开展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专项自查,及时将查找出不符合要求的事项及时进行整改。(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

6.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活动。结合我局实际,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围绕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重点领域,在9月份集中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层次丰富的政府开放日活动,拓宽政府开放渠道,扩大活动展示面,让更多的社会公众知晓了解、认同、支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各项工作。活动期间,要设置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主动听取参与代表对城市管理领域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于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要研究吸纳并专项反馈。(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

7.提高公开申请办理质量。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依法从严界定不予公开范围,规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转化为主动公开常态审查机制,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公开。(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

(三)着力加强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1.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发布。后续要及时公开发布决策事项的推进情况,目录内事项确需调整的要及时更新目录内容,并就调整的原因做出说明。(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会议开放。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工作,研究重大决策事项的局党组会议,或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其他会议,应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面,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需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除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外,还要通过中卫日报、政务新媒体等平台,收集社会公众对决策草案的意见建议,并向社会公开意见的征集采纳情况以及不予采纳的原因。(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

3.优化调整政务公开目录。结合《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公开清单目录》和司法部、司法厅政务公开目录,针对事项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对本单位公开清单目录再梳理、再细化,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工作的群覆盖、无遗漏,实现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

三、工作保障

1.加强任务落实。结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实际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任务落实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开。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进一步明确办公室的主管职责,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统筹安排好公文处理、信息报送和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

2.加强宣传培训。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政府信息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干部理论学习内容,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工作人员能力。(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

3.加强自查自评。要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照各项职责,抓好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工作,局办公室要定期对2021年政务公开情况开展自查自评,查缺补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

4.加强监督考核。开展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回头看,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全年效能考核指标体系,确保有序推进、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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