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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卫市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36/2022-00030 文号 卫沙综执发〔2022〕31号 生成日期 2022-04-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

局综合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

现将《中卫市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   

2022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暨自治区安委会2022年度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按照中卫市沙坡头区安委办文件《关于立即开展沙坡头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卫沙安委办发〔2022〕13号)文件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制定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领导班子为成员的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组,统筹落实专项行动。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统筹协调、检查落实等工作。

二、重点任务

从即日起到 5月30日,紧盯城市管理、建筑施工、市政设施3大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生产监管漏洞,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一)全面排查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

重点排查各施工场地工地出入口、围墙设立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我局实施的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涉及起重机械、高支模、脚手架规范使用情况,高处坠落、高空作业、物体打击等事故预防情况。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二)全面排查整治市政公用行业安全隐患

重点排查城市道路易积水低洼地带、窨井盖、边沟等安全防护措施,加强窨井盖、有限空间等作业安全管理;要对生活垃圾中转站等设施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加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运输安全管理,加强环卫车辆使用和环卫工人户外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城市公厕隐患排查,防范因化粪池甲烷气体等超标发生的燃烧、爆炸等安全事故;加强对广场公园中大型游乐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等开展安全检查,确保设施完好、运行正常;加强玻璃幕墙的安全管理,切实加强日常巡查,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督促产权单位或产权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玻璃幕墙的使用安全。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三)持续强化城市管理

按照《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公园广场、景观水域、主次干道、市政设施、环卫设施、建筑立面、广告招牌等方面安全管理,对人员密集、问题多发的重点场所、区域提高巡查频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四)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处置

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值班值守有关要求,密切关注城市管理领域各类突发事件情况,按照事故灾害信息报告的有关规定及时核实、上报有关信息,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及时了解和发布预警信息,加强风险研判,更好发挥应急处置工作合力,提升应急响应能力,确保不发生次生灾害,将损失降到最低。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由第一责任人亲自过问,由专人负责跟踪落实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落到实处。

(二)查实找准问题,强化防范措施

各单位要把本次专项行动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有利时机,深化风险排查辨识,仔细查找各类事故隐患,绝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清单,逐一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治措施和整改期限,坚持边查边改、即查即改,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查到位、改到位,切实提升专项行动的成效。

(三)严格监管执法,严厉追究问责

专项行动期间,要切实强化监管执法力度,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对专项行动期间连续发生事故、非法违法行为突出、整改拖沓以及现场管理混乱、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单位,一律做出书面检查,并纳入年终考核。

(四)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执法合力

各单位要以本次大检查行动为契机,加强部门间的联动和协作,对日常工作中发现我局职能领域而非本单位职能管辖范围的,要及时进行通报、沟通,从而形成合力,为我局安全生产工作良好推进创造有利条件。

请各单位于5月5日和6月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局办,《沙坡头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于每周星期四前报送至局办。大检查落实情况将纳入2022年度安全生产效能考核。

附件:沙坡头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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