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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36/2019-00012 文号 卫沙综执发〔2019〕98号 生成日期 2019-12-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

沙坡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沙坡头区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冬春季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中卫市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

2019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卫市沙坡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沙坡头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坡头区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沙安委办发〔2019〕62号)要求,区综合执法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3月底,在我局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重点检查火灾高危区域和消防安全薄弱场所,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全局火灾防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制订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安全大检查方案,指导和协调局属两单位做好各项工作。局长徐斌任组长,副局长陈治平任副组长,局属两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以及各类资料的汇总上报工作。

三、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两个阶段:

(一)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

局属两单位要对照工作方案,全面组织开展排查治理,落实重要节点的严管严控,深化开展办公场所、电动自行车、作业车辆、执法车辆、各水域湖泊、广场公园、垃圾中转站、公厕、停车场、库房、渣土站、建筑领域、市政维修施工工地、便民市场、美食车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以及危险化学品“排险除患”等活动,分行业、分部门、分时段进行精准化治理,确保取得实效。

(二)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

全国“两会”结束后,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长效机制。

四、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针对当前冬季气候干燥的特点,对局办公大楼公共场所、办公室、资料室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对办公电器电线老化、电器设施设备超时超量运载情况等进行检查,对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器、自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维护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电动车充电设施。还要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设备检验情况、作业人员考核情况,对发现违章操作、超期未检、隐患不按期整治的必须严肃处理,严重的应该责令停止设备运行,要立即整改。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排查。加强执法车辆和环卫车辆的安全检查,执法车辆和环卫车辆须设置灭火器,并建立车辆日常检查制度,对检查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维修,严禁车辆带故障上路。要加强车辆驾驶员安全行车教育以及环卫工人捡拾保洁作业安全教育和执法人员文明执法的安全教育。对所有作业车辆车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车辆使用性能良好。上路作业人员穿戴荧光警示服。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

(三)加强施工安全方面的排查。强化道路挖掘审批的准入监管,针对施工单位年底前抢工期、抢进度、安全管理容易松懈等特点,对施工工地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市政基础维修工程工地以及路灯作业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抓好消防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施工企业,责令停工整改,彻底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

(四)加强对停车场、垃圾转运站、公厕、仓库、广场公园、便民市场、渣土站等区域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强对重点场所、部位的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微型消防站、消火栓设置合理,灭火器检验合格,落实门卫值班制度、出入登记制度等。要切实做好工作人员对有关火灾防控知识的学习培训,增强分析研判能力,增强处置火灾事件的能力。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

五、主要措施

(一)科学研判预警。每月研判一次火灾和消防安全形势,及时通报预警重点火灾情况和突出风险,提出防范对策,督促采取针对性措施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隐患。

(二)组织单位自查。2019年12月15日前,局属两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公开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三)严格执法检查。局属两单位要在元旦前进行全面系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督促限期整改,春节前全部清零销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实现我局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向好具有重要作用。局属两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克服厌战、松懈情绪,紧密围绕“消防安全零事故发生”这一目标,协调整合力量,对重点行业或领域开展集中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局属两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基层安全监管网络。

(三)严格督导问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局属两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情况及工作方案,请于2019年12月15日前报送局办公室。12月起,每月24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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