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2023年“政府开放日”征求意见建议的反馈
时间:2023-11-15 来源: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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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公众对住建和交通领域工作的了解度、参与度和支持度,2023922日,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通过召开座谈会,征集到了政府代表、服务对象、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6条,经过梳理汇总,答复如下

意见建议一:建议将2010年以前建成、改造范围以外(如铁路以北小区)小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对宾河城市花园、美利城市花园、应理嘉苑小区进行老旧小区改造。

答复: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畴”及“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在保障重点改造任务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适当将2000年底后建成的小区纳入改造范围,但年限不得超过2005年底后,且建成于2000年底后的小区占比不得超过15%(按居民户数计)”之规定,经核实,铁路以北小区属于城市建成区以外;宾河城市花园内1113号楼为2005年前建成,其他楼栋为2005年后建成,1113号楼我局已于2019年完成改造;美利城市花园为2005年后建成小区,以上小区均无法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应理嘉苑建成于2003年,共3栋楼212户,面积1.91万平方米,目前已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对此,我局将积极谋划项目、争取资金,待项目批复后尽快对应理嘉苑实施改造。

意见建议二:对事业公司等类似独栋楼进行供暖改造。

答复2019年以来,沙坡头区共实施改造52个老旧小区138.83万平方米,惠及群众1.69万户,针对独栋楼已联合周边老旧小区进行连片式改造。经核实,事业公司楼建成于1998年,共1栋楼57户,因改造时已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故未进行老旧小区改造。目前,滨河镇正在组织施工单位对事业公司家属楼供暖管道进行改造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不断破除小区基础设施顽疾,着力提升小区人居环境。

意见建议三:小区内电车充电桩不足且充电电价费用较高,建议增加充电桩,将充电价的商用电价调整为民用电价。

答复:沙坡头区现有居民户数133880户,建成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端口数量共计33214个,根据《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维护指导意见》第二条“配建端口数量不宜低于服务用户总量的五分之一”之规定,现有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端口数量已基本满足群众充电需求。目前,沙坡头区充电桩运营企业盈利主要来源于“电价差、服务费”,现充电桩电价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宁发改价格(管理)〔20237号)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电价政策,采取峰谷分时电价,按照高峰电价(17:00-23:000.7089/度,平段电价(23:00-7:000.4730/度,低谷电价(9:00-17:000.2371/度,大部分充电桩收费按照电动自行车功率计取(插电后自动识别),普遍按照240瓦以下1/6小时、240-3501/4小时、350-5501/2小时计取。

针对上述建议,我局一是根据住户需求进一步加快推进充电桩配建,督促充电桩运营企业将小区内不具备充满自停、自动退费功能的充电桩尽快予以跟新换代。二是积极对接自治区住建厅、沙坡头区发改局等部门报请自治区发改委调整充电桩电价。

意见建议四:尽快开始第二批公租房的分配工作。

答复:通过积极对接市住建局,目前无第二批房源划拨。我局现有第一批剩余房源75套(均为宜居步梯6楼),农户根据实际情况,如需步梯6楼,可按程序办理分配手续。

意见建议五:加快“煤改电”清洁取暖项目推进进度,尽快开展入户线路改造,并做好项目竣工后的售后使用维修保养服务。

答复:自今年4月,沙坡头区农村煤改电项目启动会召开后,4家中标企业立即进场,各乡镇迅速组织镇村干部开展入户动员。工作专班及时跟进督导,督促乡镇、企业加快项目进度、保障施工质量与安全,由中标企业负责加快入户线路改造,全力推进煤改电工作有序开展。截至10月24日,动员有意向改造农户11732户,收取农户自筹资金8211户987万元。设备到场7834台,完成主机安装6781户,占总任务的21.94%;完成末端设备安装7457户,占总任务的24.1%。工作专班同步开展设备调试运行验收工作,验收完成3788户,督促企业全面开展使用操作培训,制作清洁取暖项目标识牌,公布售后联系方式,及时跟进售后服务工作。

意见建议六:加大对乡镇自建房摸排、城乡危旧房摸排、自建房管理、安置房办证等具体业务指导、培训和交流。

答复:按照《自治区关于城乡危旧房排查整治方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沙坡头区城乡危旧房排查整治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排查目标、范围、工作流程及责任分工。及时转发住建厅对自建房和城乡危旧房排查、自建房管理文件和技术要点,安排工作人员全面加强对经营性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房屋实地指导、及时跟进整治情况,加强对自建房、城乡危旧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培训,持续保持与乡镇工作人员业务交流,协调解决自建房、城乡危旧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过程中突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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