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7/2025-00045
  •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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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25年10月22日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卫沙建消验字〔2025〕第0007号
时间:2025年10月22日 来源: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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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香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5年9月25日申请中卫市恒祥·壹號院建设项目6#幼儿园建设工程(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怀远北路东侧、文萃北路西侧;6#幼儿园:建筑高度11.1米,地上3层,建筑面积3096平方米,使用性质为公共建筑。每层设置两部开敞式楼梯间用于疏散,室内均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消防设施主要包含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灭火器等系统。室外消防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供给,室内消防用水由恒祥·壹號院小区内消防水泵房和高位水箱联合供给。外墙保温采用热固复合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燃烧性能为A级),屋面保温采用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燃烧性能为B1级),消防供电负荷为二级。)消防验收(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文号:卫沙建消验凭字〔2025〕第0007号)。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结论如下:合格。

此结论仅对当日验收所涉及的系统及设施情况负责。



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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