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07/2022-0001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01-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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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中卫市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备案的中卫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厂房(含一层、三层、四层室内装修)、CEMS小室、综合水泵房、软水站、飞灰养护车间、点火油库、门卫及地磅房、传达室建设工程(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总建筑面积:20361.38平方米;建筑高度:主厂房48.8米,建筑层数:主厂房地上一层局部四层地下一层,其余单体均为地上一层;使用性质:丁类厂房;备案凭证文号:卫沙建交消竣备字〔2022〕第0001号)被确定为检查对象。经建设工程现场抽查验收评定:
☑该工程符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
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022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