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乡村年度复检复评与升级创建工作方案》(宁建(村)发〔2022〕3号)要求,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对照复检复评与升级创建标准,对2021年参加复检复评与升级创建的示范乡镇、示范村开展了自查评估,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复检复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三级示范村
何滩村、枣林村、白桥村
二、升级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区、示范乡镇、示范村
(一)升级示范村(3个)
何滩村、枣林村、白桥村由三级示范村升级为二级示范村
(二)创建示范县区
沙坡头区创建三级示范县区
(三)创建示范乡镇(4个)
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常乐镇创建三级示范乡镇
(四)创建示范村(7个)
夹道村、杨渠村、曹闸村、冯庄村、康乐村、思乐村、海乐村创建三级示范村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1日至4月1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拟入选示范乡镇、示范村在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运营及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反映情况或举报。来信请寄: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邮编:755000;来电请拨电话:0955-7630130;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204办公室。来访来电受理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为了便于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反映情况人应提供所反映问题具体事实,并提供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情况人保密,如反映情况问题属实,对不合格示范乡镇、行政村将降低或取消示范级别。
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022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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