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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关于成立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件核查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07/2021-00138 文号 卫沙建交发〔2021〕100号 生成日期 2021-06-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局各相关业务室,公路管理段、质监站:

为确保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件核查办理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成立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针对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件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针对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件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潘玉顺  局党组书记、局长

第一副组长:周重南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组  长:  超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王永红  公路管理段段长

            乌清宝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李  平  消防业务室负责人

            柳春沣  办公室主任

            周立鹏  村镇业务室负责人

            孙江云  建筑市场管理业务室负责人

            邵  斐  住房物业管理业务室负责人

            谢  荣  交通业务室负责人

            尹跃祥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干部

            李晓旭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干部

            宋  鹏  村镇业务室干部

            南克博  建筑市场管理业务室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2个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筑市场管理业务室,主要负责案件受理、转办、督办、资料收集汇总及与沙坡头区针对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件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对接等工作;工作专班主要负责转办案件的核查、办理、整改落实等工作。

二、转办件办理工作专班

(一)城市建筑环境转办案件办理工作专班

 长:潘玉顺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周重南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乌清宝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孙江云  建筑市场管理业务室负责人

        尹跃祥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干部

        李晓旭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干部

        南克博  建筑市场管理业务室干部

(二)农村生活垃圾及道路环境转办案件办理工作专班

 长:潘玉顺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徐  超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王永红  公路管理段段长

        周立鹏  村镇业务室负责人

        谢  荣  交通业务室负责人

        宋  鹏  村镇业务室干部

三、工作要求

(一)全力以赴做好交办件办理工作。对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件办理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和重要工作,各业务室(单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服从大局,工作组人员在核查办理环保转办件时,相关业务室要及时调整工作,确保专班人员全力以赴做好案件办理。领导小组人员遇特殊情况手头有紧急工作或因事请假的,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

(二)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各工作专班对区委、政府督查室交办的办理件要第一时间认领核查,第一时间办理,按要求时限及时办理,按时报送核查情况及办理结果,不得迟误。要严把办理质量,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副组长和具体办理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办理结果要真实可靠,支撑依据充分,经得起考证,办结报告要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对工作任务不重视,出现敷衍塞责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三)认真完善办理档案资料。各工作专班要对转办件认真核查办理,办理结束后要对相关资料整理形成卷宗,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举一反三,提交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分析研判,要做到底数要清、问题要明,杜绝已整改完成的问题死灰复燃,并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监管机制。


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0216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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