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7/2019-00022
  • 卫沙建交发〔2019〕112号
  •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有效
  • 2019年05月24日
关于印发《2019年沙坡头区建设交通领域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卫沙建交发〔2019〕112号
时间:2019年05月24日 来源: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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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物业企业

为严格落实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关于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污染防治攻坚的安排部署,大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建(建)发2019〕24号)要求,决定在沙坡头区范围内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为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制定2019年沙坡头区建设交通领域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改善沙坡头区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建筑工地扬尘管理水平,结合沙坡头区住建和交通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进一步改善沙坡头区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实现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工作七个“100%”要求,即:一是建筑工地周边连续围挡张贴文明标语设置率达100%二是施工现场出车辆冲洗设施及冲洗制度落实率达100%三是施工现场出入口及主要道路硬化率100%四是施工现场物料堆放覆盖率达100%五是建筑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率达100%六是拆迁工地湿法作业率达100%;七道路养护施工洒水压尘措施落实率达100%。

二、主要任务

单位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结合施工现场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建设领域

本领域指房地产开发、行政事业、工厂企业等单位建设项目施工扬尘专项治理。

1.工地围挡:采用砌体或定型板材连续设置,全封闭施工。主干道路两侧工地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次干道路两侧工地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围挡外侧应结合当前中卫市及沙坡头区开展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张贴有关围挡宣传彩画或标语。及时清理小广告及乱涂乱画,指派专人管理,做到定期维护,破损的围挡应及时更换,确保围挡整洁、美观、稳固、连续、密闭,已完工的工地围挡应及时拆除。

2.工地大门:一个建筑工地原则上只设一个出入口,大门净宽不小于6米,采用双开钢板门扇,门头设置企业标志、门侧书写对联,在工地无运输施工时段大门必须关闭。

3.场地道路:场地内接工地大门出入口主要道路和材料堆放场地必须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工地出入口硬化长度不少于50米。

4.冲洗保洁:建筑工地主出入口处应设置成套定型化自动冲洗设施,并配套满足承载力的钢筋混凝土基础结构和沉淀池,保证冲洗废水循环使用。大门口设置门卫室,安排专人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和清扫保洁工作。

5.材料堆放:各种设施、设备、材料必须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划定的区域按不同品种、规格、型号设置和存放,并设置标志牌,易扬尘的材料必须覆盖。

6.场地卫生:场地内应设固定密闭的生活垃圾桶、垃圾池,严禁在场地内乱扔乱倒生活垃圾;场地应设置移动式公共卫生厕所,厕所粪便污水及时用吸污车清运环保处置;场地办公和生活室内外区域、硬化的出入口和主要道路应及时洒水清扫;建筑渣土(含需外运的土石、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必须及时清运,确保场地卫生整洁。工地食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食堂后厨应使用清洁燃料,并安装使用油烟净化处理设施

7.扬尘控制:建筑工地土石方施工和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必须采取喷淋(洒水)等措施降尘压尘;楼层的建筑垃圾必须密闭容器盛装转运,严禁高空抛撒扬尘对施工场地及土堆、砂石堆、水泥堆等物料堆要采取硬化、绿化、碎石、密目网、篷布全覆盖、全篷盖措施。

8.监控体系城市规划和建成区域等重点区域占地面积超过4000㎡或建筑面积超过10000㎡的建筑工地安装现场监测监控设备,并数据联网上传,实现实时在线监督管理推动建设施工扬尘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

9.冬施管控单位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在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期间,停止各类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特殊项目除外),减少全区污染天数,保障空气质量稳步改善。

(二)交通领域

本领域指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实施的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建设项目及公路养护施工扬尘专项治理。

1.农村公路施工现场扬尘控制:严格要求监理、施工单位按照作业规范进行作业,开挖作业要做到开挖后及时施工、回填,如不能及时回填就要对临时堆土采取篷布覆盖等扬尘防治措施;填筑作业做到分段施工,做到边布料、边洒水、边碾压。

2.农村公路施工料场扬尘控制:严格要求施工单位对料场、拌合场进行地面平整硬化,各种设施、设备、材料必须按不同品种、规格、型号设置和存放,易扬尘水泥、砂石料等材料必须进行覆盖,卸料装料时要及时采取喷雾、洒水等措施。

3.农村公路施工运料扬尘控制:严格要求施工单位对运料车辆进行管理,所有运料车辆必须遮盖篷布才能进场出场,装料要合理不得超帮装载,运输要以合理速度平稳行驶不得高速行驶,及时冲洗车辆保持车辆整洁不拖泥带尘。

(三)村镇领域

本领域指美丽村庄、美丽小城镇建设项目施工扬尘专项治理。

1.危房危窑改造:在实施土坯房、砖木房等D级、C级农村危房危窑拆除及翻建改造工程施工中,应采取喷雾、洒水、覆盖等扬尘防治措施,拆除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并遮盖篷布密闭运输进行环保处置

2.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美丽村庄、美丽小城镇等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100%”要求,进行扬尘综合治理。

(四)物业领域

本领域指各物业公司管辖的住宅小区业主装修施工、住宅小区基础设施修缮维护。

1.装修管控:装修期间,物业企业告知业主及装修公司做好装修期间扬尘管控工作,要求对砂石、水泥、腻子粉等易产生扬尘的建材运输车辆进行篷布遮盖密闭运输;统一指定装修垃圾集中堆放点,并篷盖防尘设施或当天及时清运保持小区内和道路的干净整洁,保证沙土不乱撒漏、不乱飞扬

2.设施维护:物业小区外墙粉刷;地面修整、管道沟槽开挖取土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影响改造施工过程,外墙施工应安装防护抑尘,地面施工应采取喷雾、洒水、覆盖等压尘抑尘措施。

3.绿化覆盖: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物业管理区域内黄土裸露情况进行全面整治,属于绿地范围的,要及时给予补栽,属于道路范围的,要及时予以硬化。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顺利开展各行业领域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成立沙坡头区建设交通领域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潘玉顺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为各业务室负责人、公路管理段段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设业务室,办公室主任由周重南同志兼任,负责传达各级通知要求,组织对各行业领域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监督检查,全面指导各有关单位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控,督促办理各行业领域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投诉,报送专项治理阶段性和年度工作报告,汇总统计上报专项治理数据,报送有关信息简报。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95月13日至20195月18日)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单位)应按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对其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并于5月18日前按照扬尘防治工作和内容整改完毕。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5月19日至20191019日)。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对落实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工地依照相关法规进行严处重罚,并扣除企业信用诚信分。同时,对扬尘防治的成果进行巩固,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制度。

(三)总结阶段(11月下旬)。要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在此基础上,我局将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企业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企业和单位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制定2019年度施工扬尘治理方案,并将治理任务和措施层层分解,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推动教育培训。各企业和单位要以开复工教育培训和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月”为契机,结合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专项方案等内容,重点培训施工现场管理和操作人员扬尘业务知识,为我区建筑工程扬尘治理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奠定良好基础。

(三)发挥示范引领。我局将组织辖区所有建筑企业对扬尘治理标准化达标的建筑工地进行示范观摩,通过“标准示范、样板引路”,共同分享扬尘治理经验,交流工作做法,以点带面,推进扬尘治理水平共同提升。

(四)严格标化考评。我局将施工扬尘治理作为建筑企业标准化和项目标准化考评重要依据,通过标准化考评,提升企业创先争优意识,有效调动扬尘治理工作积极性。

(五)落实信息报送。各企业和单位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安排专人于每月23日前向我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内容包括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工作七个“100%”。联系人:建设业务室郭海宝;联系电话:0955-7630163;电子版可通过QQ邮箱275905832@qq.com上报,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或传真发送至0955-7630162。



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019年5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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