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07/2017-62370 | 文号 | 卫沙建交发〔2017〕62号 | 生成日期 | 2017-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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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 |
各乡镇:
按照区委、区政府印发的《2017年深化平安沙坡头区建设实施方案》的责任分工,为了解各乡镇对年初“以房管人”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掌握各项任务的进展情况,近期将对“以房管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本次重点对《沙坡头区2017年“以房管人”模式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1、出租房屋信息采集、录入,档案管理以及《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书》签订情况。
2、出租服务站建立以及运行情况。
3、为流动人口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起草租赁合同、见证房屋设施、双方矛盾调处、出租房屋代管、介绍就业岗位、协助办理事务等“十项服务”开展情况。
二、督查时间及方法
督查于2017年5月底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督查主要采用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各乡镇及所辖社区进行。
三、督查人员
本次督查由沙坡头区公安分局和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组成督察组,负责开展督查工作,形成督查通报。
四、具体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针对督查整理好档案资料,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中卫市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