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沙坡头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办法》的通知
文昌镇、滨河镇人民政府,各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业主自我管理组织,充分发挥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主体作用,解决沙坡头区住宅小区尤其是老旧小区业主大会成立难、业委会产生难等问题,探索通过成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弥补业主大会、业委会空白,结合沙坡头区实际,我局重新修订了《沙坡头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办法》。本《办法》经我局党组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025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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