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登录个人中心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互动交流 走进沙坡头

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关于开展2023年沙坡头区建设工程春季开(复)工综合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07/2023-00042 文号 卫沙建交发〔2023〕21号 生成日期 2023-02-16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有效性 有效

局各相关业务室(单位),沙坡头区建设(开发)、施工、监理企业

为切实做好春季开(复)工施工现场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建筑工程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沙坡头区工程建设领域质量安全、扬尘治理和农民工工资管理等措施落到实处,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春季开复工工作的通知》(宁建(建)发〔20234号)求,现就开展2023年沙坡头区建设工程春季开复工综合检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沙坡头区房城乡设和交通局监管的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检查时间和方法

2023222日开始至2023415分三个阶段进行。

企业自查自纠阶段(222日至227日)企业按照检查内容要求,组织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报告报送区房城乡设和交通

(二)综合检查阶段(228日至45日):房城乡设和交通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在建项目进行综合检查。

(三)巩固提升阶段(46日至415日)检查组对本次检查项目存在重点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完善检查资料,确保检查全程闭合,对存在典型问题的项目进行通报。

三、严格把控开复工安全生产条件

(一)严格履行开复工程序。新开工项目须取得施工许可证,冬季中止施工的工程项目恢复施工,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并提交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复工条件验收报告。

(二)加强关键岗位管理。申请复工前,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必须到岗履职。加强实名制及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完成开复工线上报备,确保线上监管正常进行。凡达不到实名制管理要求的工程一律不得开复工。

(三)强化安全培训教育。企业、项目部、班组对人员的入场培训不得少于15学时,做到培训“有教室、有教师、有资料、有学时”标准化要求,并留存影像资料作为凭证,严禁未经岗前培训直接上岗作业或以班前交底作为复工培训,严防复工阶段失管失控现象。

(四)抓好施工安全检查。企业、项目部、监理单位要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分别对承接项目各分部分项工程和设备设施维护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

(五)做好物资投入和储备。各工地要配齐高空作业防护用具(安全绳、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按规范安装智慧工地监管模块,准备冬期施工防护物资,以防倒春寒。

四、检查内容

(一)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和建筑市场秩序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应招标未招标、应消防设计审查未审查、未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擅自开工建设以及有无违法发包、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等问题。

(二)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及职工培训教育情况。重点检查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进行人脸识别打卡。三类”人员和特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对施工现场全体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是否配备并组织学习《工程质量安全手册》。

(三)质量和安全自查自纠情况。重点检查企业、项目部、监理单位质量和安全自查自纠情况,包括开展内部自查、整改影像留存、奖惩通报情况等。

(四)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深基坑(槽)、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悬挑脚手架及工具式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管理是否到位;脚手架架体、临边防护是否到位;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是否合格,是否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危化用品是否按规定管理、使用等。

(五)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工地现场临时用房、库房、在建工程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布置、临时建筑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临时用房、建筑构配件、材料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要求,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配备是否齐全有效等。

(六)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情况。按照六个标准化”要求,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周边是否设置全封闭围挡,建筑工地围挡是否采用绿植围挡,围挡安装是否牢固、美观、整洁;施工工地出口是否配置车辆冲洗装置;建筑工地现场渣土、水泥、粉质材料是否进行全覆盖;施工现场地面有无裸露,临时道路是否进行硬化、绿化处理;易产生灰尘工地是否进行抑尘措施(湿法作业);建筑垃圾转运是否使用专用密闭通道、袋装、运输处理等。

(七)用工合同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工资支付情况。重点检查农民工门禁系统管理、是否签订劳务用工合同、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情况。

(八)智慧工地推进情况。重点检查智慧工地试点项目推进进度,示范工地的联网应用情况。全面抓好智慧建管”及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宣传动员工作,2023年所有在建项目均要悬挂智慧工地宣传横幅,有条件的可利用展板、电子屏及发放指导手册等做好进一步宣传,切实把“智慧工地”及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工作宣传好、建设好、运行好。

五、组织领导

成立沙坡头区2023建设工程春季开复工综合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周重南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局长

副组长:冯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副局长

        柳春沣  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  孙江云  局建筑市场管理业务室负责人

        田英君  局消防业务室负责人

        尹跃祥  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干部

        李晓旭  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干部

        邵全力  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干部

        俞    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干部

        芮    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干部

        薛冰儿  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干部

        张学丽  局建筑市场管理业务室干部

        周健康  局建筑市场管理业务室干部

        王永宏  局消防业务室干部

        韩    局消防业务室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柳春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次开复工检查的组织协调、通报及督促整改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六个一”措施,即制定一套复工复产方案或工作计划并严格组织、企业和工程项目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进行一轮全员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培训特别是加强对新上岗人员和转岗人员的培训教育、召开一次节后安全生产会议对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作专题部署、作出一个履行岗位安全责任承诺、按企业为单位每半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和评估。对高空作业、施工用电、场内车辆作业等危险作业落实监护人制度。监理单位要按照要求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加强旁站监理及监理例会等工作,发现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落实自查或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责令暂停施工,督促落实整改,对不具备复工条件擅自施工的项目及时报区住建和交通局。加强建筑工人后疫情时代健康知识教育,提高行业疫情防控和从业人员自我防护能力。

(二)坚决彻底整改问题隐患。施工企业要坚持边查边改对自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要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整改到位。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监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监理单位对落实不力、行动迟缓的施工企业,按照监理报告有关规定,及时向区住建和交通局报告,确保质量安全问题隐患彻底整改到位。

(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组在开展春季开复工综合检查过程中,要严肃查处施工现场违法违规开复工行为。严格落实《宁夏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对未按照程序申请开复工的,按照D1-4-17扣除施工企业诚信分100分;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的,按照D1-4-02扣除施工企业诚信分100分;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学时不达标的,按照D1-4-03扣除施工企业诚信分100分;未进行复工前自查自纠或走形式的,按照D1-4-13扣除施工企业诚信分100分;未履行危大工程管理程序的,按照D2-4-04扣除施工企业诚信分500分;监理单位未监督复工或走形式的,按照E1-3-08扣除监理企业诚信分200分。并将查办情况向上级住建部门报告。



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0232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下载: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友情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新媒体
智能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