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路管理段,局机关各业务室,各有关企业:
现将《沙坡头区建设、住房、交通、村镇行业开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大庆”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建设、住房、交通、村镇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第四届中阿博览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区委、政府工作部署,根据沙坡头区安委会《关于开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大庆”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卫沙安委发〔2019〕11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决定自7月份开始在全区建设、住房、交通、村镇行业开展为期100天的“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大庆”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市、沙坡头区党委、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全稳定这个大局,从讲政治的高度,全面组织开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大庆”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区建设、住房、交通、村镇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为切实加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第四届中阿博览会安全生产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决定成立“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大庆”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潘玉顺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局长
副组长:周重南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副局长
杜 明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副局长
鲁雅琴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主任科员
柳 杰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党组成员
王永红 区公路管理段段长
成 员:柳春沣 局机关综合业务室负责人
李 平 局机关建筑市场管理业务室负责人
薛文政 局机关村镇业务室负责人
谢 荣 局机关交通业务室负责人
石 岩 局机关住房物业管理业务室干部
焦茂泉 区公路管理段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五个专项检查组,杜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区建设、住房、交通、村镇行业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检查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第一检查组:建筑施工领域
带队领导:潘玉顺、周重南
检查人员:李平、郭海宝、孙江云、王立智、刘利。
负责全区由我局审批监管的建筑工程项目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第二检查组:农村公路交通工程
带队领导:杜明、王永红
检查人员:谢荣、张昆昆、田英君、李庭蛟。
负责全区在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危桥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第三检查组:农村公路管养
带队领导:王永红
检查人员:赵建礼、陈志文、张琴、焦茂泉、冯玉蓉。
负责全区农村公路管养、超限超载治理和公路桥梁安全防护和连续长陡下坡路安全通行能力专项行动,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第四检查组:住房物业小区
带队领导:柳杰
检查人员:邵斐、李慧新、石岩、党雨卓。
负责全区物业小区和棚改安置中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第五检查组:村镇规划
带队领导:周重南
检查人员:薛文政、宋鹏、周立鹏、焦春虎。
负责全区农村危房改造、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三、突出重点领域,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一)专项行动范围。全区建设、住房、交通、村镇行业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建筑施工、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农村公路管养、住房物业小区等重点领域。
(二)安全风险管控重点。突出对高风险场所、部位和设施开展安全风险排查治理,落实好事故盯防措施。
1、高风险场所。建筑施工工地、公路工程施工现场,高层建筑、老旧小区及“三无”小区,“三合一”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聚居场所。
2、高风险部位。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建设项目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滑坡、高边坡、临崖临水、高危作业等部位。
3、高风险设施。高风险压力容器、气瓶、大型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
(三)突出事故隐患专项治理。突出对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消除隐患,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1、建筑施工领域。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为重点,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隐患分级监控治理、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切实有效清除重大安全隐患。以预防高处坠落、模板支撑、起重机械等多发性事故为重点,全面消除突出性、倾向性问题;持续深入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认真做好建筑施工现场防火工作,重点加强高层建筑施工、外墙保温施工、明火作业、集体宿舍用电设施、现场消防设施配备、消防通道设置、易燃易爆物品等方面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杜绝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和消防事故的发生。重点整治建筑施工单位无资质施工及转包分包、无施工方案或不按方案施工、新开工项目未批先建和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部门:局机关建筑市场管理业务室。)
2、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领域。要以桥梁、高边坡、滑坡、深基坑和临崖临水施工作业等为重点,主要排查桥梁作业中的吊装设备失稳、梁板吊装高空坠落、机械支架垮塌、泄洪通道作业等存在的事故隐患;排查旧路改扩建、边通车边施工过程中的交通疏导、交通设施安全是否完善齐全;排查整治民工驻地日常生活用电用火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对建筑分包单位和外包作业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对未批先建、擅自改动主体结构、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整治力度,督促参建单位落实责任。要加快推动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针对汛期施工特点,做好危险源的辨识和风险评估,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部门:区公路管理段、局机关交通业务室。)
3、公路养护领域。重点排查治理危桥涵改造、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存在的安全隐患,结合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专项行动,加强同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协调,全面做好事故易发路段、急弯陡坡长大下坡路段、视距不良路段、路侧险要路段等公路点段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强养护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按规定设置预警告示牌、警示标志标识、隔离防护设施等,视需要安排专人提示过往车辆,确保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要加大汛期公路桥梁巡查排查力度和频度,及时处置病害,消除隐患,保障公路安全畅通。(责任单位:区公路管理段。)
4、住房物业领域。加强小区公共区域重点部位安全管控,督促物业公司完善必要的警示标志、应急设施、消防设施;强化小区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排查小区公用区域电线、电气设备配件是否有损坏、丢失、老化等安全隐患,督促物业及时整改;重点排查小区消防通道是否通畅,住宅楼道内是否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强化自来水、雨水、污水、电力、燃气等井下作业安全,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持续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行动,全面排查整治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问题,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以及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责任部门:局机关住房物业管理业务室。)
5、村镇规划领域。加强农村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农村危房危窑改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项目建筑施工企业及工地的安全运行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违规施工行为,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监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正常运行,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排水设施(检查井)有限作业空间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责任部门:局机关村镇业务室。)
6、消防安全。各部门要按照有关消防管理要求,结合实际,全面组织建设、住房、交通、村镇领域开展消防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检查登记台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责令限期整改。(责任部门:区公路管理段,局机关各业务室。)
四、时间安排
从2019年7月至10月上旬,按照企业自查自改、监管执法、暗访核查、健全长效机制等重点环节分阶段进行。
(一)全面动员部署自查阶段。(7月底前)
1、各部门要统筹兼顾,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要按照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对今年以来自治区、市、沙坡头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部署要求认真梳理,全面自查自改落实情况。
2、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制定并实施本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3、各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和时限。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区公路管理段要于8月1日前,将本单位专项行动方案、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局机关205办公室备案。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8月1日至9月19日)
1、全面开展检查。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深入企业开展对标对表明察暗访。
2、强化问题隐患集中治理。各部门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该曝光的要曝光,该挂牌督办的要挂牌督办。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问题,要加强协调、联合执法。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问题隐患,都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
3、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问题隐患“清零”工作。各部门要全面梳理、认真汇总2018年度以来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台账,逐项分级分类列出清单,实行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已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复查验收清单,做到“谁牵头、谁验收、谁负责”,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复、不反弹。
4、加大警示和曝光力度。各部门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制定明察暗访工作计划,推动所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原则上每月开展明察暗访不少于2次,并逐级及时上报明察暗访落实简要情况。
各部门要将开展专项行动情况,包括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于9月下旬前报局机关综合业务室。
(三)督导整改和总结提高阶段。(9月20日至10月10日)
1、各部门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对检查验收情况形成台账备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回头看”,对行动效果进行跟踪核查。
2、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问题排查和督导整改,认真做好自治区、市、沙坡头区安委办的工作考评准备。
各部门要及时分析专项行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要对百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书面报告,10月10日前报局机关综合业务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第四届中阿博览会也将于9月份在我区召开,三季度是生产建设和经营活动的关键时期,也是节假日较多、群众旅游多、大型活动多的时期。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落实落细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高风险单位安全监管责任清单,细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清单,并以适当方式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坚决杜绝底数不清、责任不明、防控缺位,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严格排查,摸清底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 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把隐患当事故去处置,把风险当隐患去管控。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进行动态排查,分级分类管理;要全面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建立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要全面摸清本行业领域的高风险企业,高风险场所、部位和设施所属主体责任单位底数。属重大风险隐患的,相关治理情况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至我局。要把本行业领域存在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的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建立重点监管对象清单。
(三)督导检查,严肃追责。各部门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建设、住房、交通、村镇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加大对风险高、隐患多的企业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我局将组成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成员的专项督查组,对全区建设、住房、交通、村镇行业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排查整治不认真,工作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问题多发、专项治理工作不力的单位、部门,将通报批评,并约谈问责有关负责人。对检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一律顶格处理,坚决实行“一票否决”,严肃责任追究。
(四)全面汇总,及时上报。从即日起至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各部门于每日17时前将当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报局机关综合业务室;每月15日、30日前报送《建设、住房、交通、村镇行业百日专项治理行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分别于8月16日前、10月10日前将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阶段性总结和工作总结报局机关综合业务室,由局机关综合业务室汇总报送区安委办。
联 系 人:张昆昆
联系方式:0955-7630162,传真:0955-8812001。
附件:建设、住房、交通、村镇行业百日专项治理行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doc
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019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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