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机关各业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中卫市沙坡头区2018年建设、城管、交通、村镇行业领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卫市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
2018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沙坡头区2018年建设、城管、交通、村镇行业领域
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和市人民政府春夏火灾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持续开展所辖领域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强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切实提高火灾防控水平,确保沙坡头区建设、城管、交通、村镇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政办发〔2018〕48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中卫市交通运输系统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卫交发〔2018〕87号)要求,从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9月20日,在全区建设、城管、交通、村镇领域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持续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强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断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切实提高我区交建设、城管、交通、村镇领域火灾防范水平,确保春夏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机构
成立沙坡头区建设、城管、交通、村镇领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任组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所辖各行业领域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为副组长,局机关各业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成员为小组成员。负责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推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综合督查组。办公室设在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210办公室,负责安排部署、督促指导、总结报送相关信息等工作。综合督查组由领导小组组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所辖各行业领域分管负责人组成,负责对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
1、开展所辖各行业领域隐患整治。交通领域,重点检查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建设施工工地是否依法经过消防许可;是否设置临时消防水源、器材;是否按照标准配备灭火器(重点是配电箱处)。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常态化防火巡查,摸清本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情况,及时发现并积极整改火灾隐患、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春夏防控火灾安全工作的认识,使员工掌握防火灭火基本常识,达到精通基本防控火灾常识、懂防控火灾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建筑领域。重点检查辖区内建筑工地是否办理消防备案;是否安装洗车设备,设备是否可用;是否按照标准配备灭火设备,如灭火器、沙铲、沙桶等;高温天气是否及时给工人供水,防暑降温。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春夏防控火灾安全工作的认识,使员工掌握防火灭火基本常识。城管领域。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定期检查办公场所用电设施及各类插线板,停车场执法电瓶车,电动车充电装置控制柜内开关,渣土检查站用电电源插座有无缺损,箱体有无漏电等现象;强化安全管理,加强执法队员安全教育培训;贯彻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规定,能够熟练掌握防火灭火基本常识,并懂得扑救初期火灾和自救的技能,会组织人员疏散等。村镇领域。协同各乡镇对在建的美丽乡村、美丽小城镇施工工地加强检查,查看是否依法经过消防许可、是否设置临时消防水源、器材,保证消防安全;对正在危房改造、已实施和正在实施卫生改厕改造的农户进行消防知宣传,使农户具备基本的火灾预防能力;对垃圾堆放点、杂物堆等可能存在的消防隐患进行定期巡查,确保生产生活中的消防安全。
2、组织灭火应急演练。加强对所管行业领域企业的灭火应急演练情况进行抽查督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时组织灭火演练,以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员工防火灾安全意识,做好灭火和防火灾蔓延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3、加强自身春夏消防安全检查。春夏两季是火灾易发频发高峰期,机关各业务室、局属各单位要扎实做好本单位消防安全检查。摸清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确定本单位春夏火灾防控重点,采取针对性对策措施,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指示标志、消防车通道设置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擅自扩大防火分区、破坏防火分隔,是否违章用电,外墙、门窗上是否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
4、强化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各乡镇、机关各业务室、局属各单位要紧盯博鳌亚洲论坛、上合组织青岛峰会、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典等重大活动及五一、端午等重要节日,切实加强重点区域、涉庆场所、敏感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典期间要加强火灾防控,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创新消防监管工作模式。
1、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各乡镇、机关各业务室、局属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南京会议”精神,将消防管理责任纳入“智慧城市”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推动所管行业领域同步落实消防管理。逐步推广应用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力争提高动态监管水平。
2、加强火灾责任追究。要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大对火灾事故追责、问责力度。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应单位直接责任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的单位及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实行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切实通过严肃责任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四、工作步骤
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1日前)。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至9月1日)。开展建设、城管、交通、村镇领域火灾隐患排查及专项整治,同步推进消防基础建设工作;针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逐一列出清单,责令限期整改,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对拒不整改和经整改后仍未达到消防安全条件的,依法予以关停和取缔。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对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查找和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单位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及时成立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加强调度指挥。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既要通过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切实提升火灾防控水平。
(二)落实齐抓共管,发挥工作合力。针对涉及重大隐患整改、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经费投入等重大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春夏火灾防控工作职责,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提高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加强信息互通、联合执法、共同治理措施的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严格督导考评,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单位要分重点、分阶段、分专项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跟踪督促整改,确保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对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并约谈企他业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伤亡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各乡镇、各单位将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于5月1日前报区建设交通局210办公室,每月22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8月28日前报工作总结。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期间,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上报的有关情况数据要客观、真实。
联系电话:0955-7620724 传真:0955-7630162
电子邮箱:sptqjsjt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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