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7/2017-62461
  • 卫沙建交发〔2017〕101号
  •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
  • 有效
  • 2017年07月06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关于在沙坡头区开展农村地区建设交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卫沙建交发〔2017〕101号
时间:2017年07月06日 来源: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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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

  为了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化解,确保农村地区社会稳定,根据区综治办《关于在沙坡头区开展农村地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沙综治办发〔2017〕12号)要求,按照部门管辖范围,现就我局开展农村地区建设交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党的十九大、建军90周年、中阿论坛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将陆续举行,敏感节点多、维稳任务重。为此,各责任单位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农村地区建设交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从源头上预防农村地区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农村地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地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切实把农村地区建设交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出来,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发生影响农村地区生产生活的道路交通、危房危窑、环卫设施、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路灯照明设施、地质灾害等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农村地区建设交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沙坡头区农村地区建设交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各乡镇专项行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落实专项行动中业务对应的重点排查治理突出问题,及时报送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四、排查治理重点

  专项行动中,重点排查治理以下3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农村道路隐患排查及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安全隐患问题。

  (二)农村危窑危房、环卫设施、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路灯照明设施的安全隐患问题。

  (三)农村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安全隐患问题。

  四、排查治理时间

  自7月6日开始至7月24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7月6日至7月9日)。各责任单位对照农村地区建设交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内容,制定计划方案,安排部署排查治理工作。

  第二阶段:排查治理阶段(2017年7月10日至7月20日)。各乡镇明确排查治理目标范围、治理重点、完成时限等落实责任主体,迅速组织对村居及辖区内建设交通领域所有安全隐患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不留盲区和死角。局各业务办公室要结合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对涉及农村地区生产生活的安全隐患在行业系统内开展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梳理分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有效地做好防范、整治工作。要按照“属地和行业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认真落实“任务、问题、责任”三个清单。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制定整治措施,明确牵头单位、责任人,明确整治时限,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切实把农村地区建设交通领域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各责任单位要将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落实到领导、干部人头进行化解整治,并将“五定责任”表于7月15日前报区建设交通局。

  第三阶段:考核总结阶段(2017年7月21日至7月24日)。区建设交通局将配合区综治办对排查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通报,将农村地区建设交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内容。

  全区农村地区建设交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结束后,各责任单位要把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对整治的成效进行总结,形成专题报告,于7月24日前报区建设交通局。

  (联系人:郭海宝 联系电话:7620724 传真:7630162)

 

 

中卫市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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