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7/2017-62456
  • 卫沙建交发〔2017〕93号
  •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
  • 有效
  • 2017年06月22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关于印发《沙坡头区交通领域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卫沙建交发〔2017〕93号
时间:2017年06月22日 来源: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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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各交通施工企业:

现将《沙坡头区交通领域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    

2017年6月22日        


沙坡头区交通领域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区市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宁夏交通运输厅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宁交办发〔2017〕142号)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刻汲取交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教训,全面整治交通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决定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突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采取有力整治措施,深化平安交通建设,着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全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针对道路巡查、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集中有效整治安全生产存在的顽瘴痼疾;坚持依法治理、改革创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安全发展动力;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促进社会和谐。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全力保障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对安全生产风险和隐患要实施动态管理、持续跟踪,切实消除重大隐患,大幅减少一般和较大事故,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事故总数、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数“三个下降”,促进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平安交通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沙坡头区交通领域平安交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郭建华 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局长

副组长:鲁雅琴 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主任科员

各乡镇分管领导

成 员:张昆昆 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干部

        谢 荣 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干部

        田英君 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干部

        郭海宝 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干部

        李淑莹 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干部

各乡镇有关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210办公室。各乡镇也要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

四、整治内容

(一)道路客运

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市运管局继续推进2017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重点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迅速全面开展农村道路客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于发现的隐患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坚决整改。

(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1.严格落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乡镇要通过前期危化品企业隐患摸查情况登记表结合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安全生产标准化及日常安全检查等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强化落实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加强车辆动态监控,要求企业必须配备专职监控人员,监督驾驶员、押运员按章行驶,发现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要按照有关制度,及时严肃处理,处理记录要保留备查。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更加规范的应急处置规程,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2.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各乡镇要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要求,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停车场的监督检查,企业必须自有或者租借期限为3年以上,且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租借期满的要及时续租。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专用车辆以及罐式专用车辆,数量为2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数量为20辆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辆车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运输其他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数量为1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数量为10辆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辆车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停车场地应当封闭并设立明显标志,不得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环境防护和消防防护设备,对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要立即责令整改。

(三)公路安保

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市交通运输局继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并重点抓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定期开展农村公路、桥梁和涵洞的定检和巡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全面实施道路交通隐患大排查,实施清单管理。

(四)农村公路建设工程

各乡镇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抓好以下专项整治工作。

1.全面开展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驻地设置和作业现场的安全评估。坚决杜绝在陡坡、临崖、危岩以及易发生泥石流、滑坡、洪水、落石等灾害影响地点选址建设,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建筑材料及建设方案必须充分考虑当地地质水文条件并经过结构安全验算,防火和临时用电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2.大力开展农村公路施工企业“反三违”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坚决杜绝各农村公路建设施工企业无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同时在制度制定的情况下,严查制度落实情况,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等是否记录,是否有违章、违规现象,是否做好相应的消防措施等。

五、整治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从2017年7月1日开始至2017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7年7月)。各乡镇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

(二)整治阶段(2017年7月—11月)。各乡镇按照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并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解决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总结阶段(2017年12月)。各乡镇对本次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总结,发现不足,找出亮点,研究提出相关建议。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并将本次专项整治与其他整治行动有机结合,保持好工作的连续性。督促交通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和督促,注重协调解决整治行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全面督促检查。平安交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时间贯穿整治行动始终,督查范围全覆盖。各乡镇也要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开展督促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公开曝光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

(三)强化应急响应。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乡镇要科学安排应急力量和物资,保证应急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遇有突发事件,要迅速赶赴现场,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快速有效处置,避免险情扩大和次生、衍生事故发生。要加强应急值守,畅通信息渠道,按规定快速准确核实、上报突发事件信息,严禁漏报、谎报、瞒报、迟报。

(四)注重舆论引导。各乡镇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全面宣传报道专项整治行动,既要注重总结好的经验,又要曝光反面典型,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有效应对舆情,营造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请各乡镇分别于7月1日、12月10日前将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至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210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5-7620724 传真:0955-7630162

电子邮箱:sptqjsjt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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