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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迎水桥镇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16/2022-00287 文号 迎政发〔2022〕62号 生成日期 2022-07-27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迎水桥镇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迎水桥镇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各村(社区)、办(中心)、辖区企业:

    现将《迎水桥镇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喜迎党代会献礼党的二十大打赢保底战忠诚保安全”专项行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迎水桥镇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是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决打好安全稳定保底战,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中卫市沙坡头区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卫沙安委发〔2022〕9号,自7月中旬至11月底在迎水桥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沙坡头区委和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两个至上”,把握“两个大局”,统筹“两件大事”,紧紧围绕确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安全稳定大局,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基础上,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利用120天左右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力,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大提升,坚决控压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切实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对非煤矿山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安全隐患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风险,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予以关停。

    1.切实排查露天金属非金属矿安全隐患。重点排查不按设计方案施工建设、不按台阶分层次开采、边坡角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等重大风险隐患,从现场作业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责任领导:李海滨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有关村(社区)

    责任人:刘立民、各有关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2.切实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严格落实国家打击违法盗采矿产资源安排部署,从严从紧排查整治私挖乱采、以建代采、停产整顿私自偷采等行为,坚决依法关闭、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确保非煤矿山不出现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责任领导:李海滨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有关村(社区)

    责任人:刘立民、各有关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二)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危化品经营、生产、储存、运输、废弃等关键环节,对危险化学品领域集中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

    1.加强危化企业生产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危化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加强危化企业现场作业管理,严格落实动火作业、有限空间、盲板抽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程,及时查补操作规程漏洞,坚决杜绝操作规程失误事故。加强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有害气体泄漏风险防控,防止有毒有害气体泄漏造成伤亡事故。紧盯精细化工、小微企业安全规程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逐一纠正,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依法整顿。

    责任领导:李海滨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有关村(社区)

    责任人:刘立民、各有关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2.切实整治危化品运输环节隐患。配合对危化品道路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对企业资质、车辆车况、驾驶员和押运员资格进行全面复核,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运输行为。对未取得资质资格的危货道路运输企业和车辆依法停止运营。

    责任领导:李海滨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有关村(社区)

    责任人:刘立民、各有关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3.切实加强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全面排查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产生、贮存、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对化工企业污水处理装置等六类环境治理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清除,坚决防范污水、污泥处置过程中发生粉尘爆炸、气体闪爆等事故。

    责任领导:李海滨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有关村(社区)

    责任人:刘立民、各有关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三)深入开展道路交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查隐患、抓整改、严管理、保平安”道路运输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宁交办发〔2022〕50号),全面推进交通运输重要领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以及城市交通领域安全风险排查。切实加强农村道路管控整治力度,严肃查处农用车辆、三轮摩托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渣土车、农村“五小”车辆安全监管,强化路面检查管控。开展道路交通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加强农村道路、桥梁、涵洞、高边坡等场所安全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严防交通运输事故发生,确保交通运输领域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责任领导:张海军、李海滨

    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村(社区)

    责任人:席科勋、刘立民、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四)深入开展建筑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针对下半年建筑施工高峰期,集中抓好房屋建设、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工业工程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1.切实抓好自建房安全整治。按照沙坡头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全面自查、普查的基础上,加快自建房的清理整治进度,该拆除的依法拆除,该加固的尽快加固,坚决杜绝D级危房继续使用和经营现象,坚决防止在危房中居住或暂住现象,发现一起清理一起,绝不能发生自建房坍塌伤亡事故。              

    责任领导:张海军

    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村(社区)

    责任人:席科勋、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2.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整治。以公路、铁路、水利、市政等工程为重点,集中排查治理建设工程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等易发生坍塌事故的重大隐患。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规程,整治施工现场塔吊、升降机、电动吊篮等起重机械和设备倒塌等事故风险,防控因现场管理缺失引发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设备碰撞、机械伤害等事故。

    责任领导:张海军

    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村(社区)

    责任人:席科勋、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五)深入开展燃气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沙坡头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卫沙安委发〔2022〕1号)部署,紧盯燃气经营、燃气工程、管道设施、瓶装液化气、餐饮、燃气具等六个方面,集中清除一批老旧管网、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紧盯餐饮行业燃气风险,确保我镇各餐饮经营场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全覆盖”“无死角”安装到位,严防燃气领域事故发生。

    责任领导:李海滨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有关村(社区)

    责任人:刘立民、各有关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六)深入开展工贸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在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1.切实强化铁合金、铝加工(深井锻造)、粉尘涉爆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钢八条”“铝七条”“粉六条”等重点检查事项,按照企业自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逐一企业、逐一流程开展摸排,发现一起整改一起,组织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对发现企业相关违法行为未自查自改的,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案双查”,对发现涉嫌危险作业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严防粉尘爆炸、煤气泄漏中毒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责任领导:李海滨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有关村(社区)

    责任人:刘立民、各有关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2.切实强化有限空间、高空作业管理。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四条”和有限空间、高空作业“六个必须”要求,强化外包工程、承包商作业“十项措施”落实,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规程,逐一对照检查,加强“六种情形”现场管理,切实扭转硫化氢、一氧化碳中毒和高处坠落事故多发势头。

    责任领导:李海滨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有关村(社区)

    责任人:刘立民、各有关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七)深入开展消防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落实《沙坡头区深化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卫沙消安委办〔2022〕11号)要求,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切实加强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控。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物流仓储、机场车站、宾馆饭店等重点部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高风险场所进行全面摸排,切实解决消防栓内无水、水压不足、喷淋损坏等消防设施不健全的问题,全面清除使用可燃性彩钢板搭建的自建房屋,依法拆除消防通道和外窗安装的防护网、广告牌、金属栅栏等。坚决遏制堵塞、侵占安全疏散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领导:李海滨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村(社区)

    责任人:刘立民、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2.切实加强敏感场所火灾安全防控。扎实开展旅游景区、文博建筑、老旧小区、医院、涉疫场所、建筑工地、临时建筑物等场所火灾隐患大排查,加强整治小区“飞线充电”、电气线路老化、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损坏等火灾隐患,严防“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责任领导:李海滨、黄辉、张海军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村(社区)

    责任人:刘立民、何玉艳、席科勋、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3.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深入推进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重点查处违章使用机电设备、违规焚烧秸秆等现象,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够及时有效救援。

    责任领导:李海滨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村(社区)

    责任人:刘立民、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八)深入开展校园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和化解校园安全风险,全面维护好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

    1.切实加强校园内安全管理。严格做好因疫情留校和开学后学生的安全管理,加强校内各类电器设施和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全面消除学生宿舍、教室、食堂、礼堂等场所安全隐患,做好防火用电等安全防范,及时处置危害师生安全的苗头性问题。

    责任领导:黄辉

    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各有关村(社区)

    责任人:何玉艳、各有关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2.切实加强学校周边安全管理。系统排查整治学校门口等重点路段、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规划不合理、交通秩序混乱、机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等安全隐患。规范校车营运安全管理,配合教育局和交通管理部门严厉打击校车超载超速、违规驾驶,无客运资质车辆非法营运接送学生、幼儿等问题。

    责任领导:黄辉、张海军

    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有关村(社区)

    责任人:何玉艳、席科勋、各有关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3.切实加强学生离校期间安全管理。持续深入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重点关注家长对学生离校期间的监护,加强学生心理疏导,构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预防意外事件工作体系,最大限度防范学生溺水等各类安全事件发生。

    责任领导:黄辉

    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各有关村(社区)

    责任人:何玉艳、各有关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九)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以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等为重点,持续查治特种设备领域严重安全隐患,严防特种设备伤亡事故。

    1.切实加强工矿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针对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电站锅炉、长输管道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集中整治,排查消除重大危险源以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防范危化品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

    责任领导:李海滨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有关村(社区)

    责任人:刘立民、各有关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2.切实抓好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以宾馆饭店、游乐场、卫生院等场所为重点,紧盯电梯、游乐设施、高压氧舱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以及经营使用等关键环节,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责任领导:李海滨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有关村(社区)

    责任人:刘立民、各有关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3.切实整治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特种设备行为。扎实开展特种设备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重拳打击非法制造、安装特种设备,违法使用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违法行为,杜绝违法违规特种设备流入市场。

    责任领导:李海滨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有关村(社区)

    责任人:刘立民、各有关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4.切实做好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环节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资料、监检报告、充装记录等内容,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充装,充装未经定期检验合格、非法改装、翻新以及报废气瓶,充装非本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非法倒装气瓶、跨区域经营等行为。

    责任领导:李海滨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有关村(社区)

    责任人:刘立民、各有关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十)深入开展旅游市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针对下半年旅游高峰和旺季,认真抓好各类景区景点、旅游项目、旅游设施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1.切实加强旅游经营场所安全整治。全面排查旅游景区内封闭式场馆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旅游景区内大型游乐设备安全隐患,切实做好大客流聚集旅游节庆活动安全。加强对旅游景区客流监控预警,防止游客短时间内大量聚集引发拥挤踩踏事故。

    责任领导:黄辉

    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各有关村(社区)

    责任人:何玉艳、各有关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2.切实加强旅游交通安全整治。开展旅游交通市场安全整顿,深入排查旅游观光车辆、旅游客运车辆等安全隐患,依法清理旅游客运市场,全力保障旅游交通安全。

    责任领导:黄辉

    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各有关村(社区)

    责任人:何玉艳、各有关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3.切实加强涉水旅游项目安全整治。加大涉水项目安全风险辨识力度,强化重点水域的安全隐患查治,全覆盖排查各类旅游船舶,坚决杜绝游船带病运行,配合旅游和文体广电局依法取缔非法运营船只,严防翻船溺水等事故发生。

    责任领导:黄辉

    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各有关村(社区)

    责任人:何玉艳、各有关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4.切实加强农家乐(民宿)安全管理。加大对农家乐、民宿安全检查力度,突出抓好公共设施、消防、住宿登记、食品、环境卫生及自建房安全管理,全力消除一切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领导:黄辉

    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各有关村(社区)

    责任人:何玉艳、各有关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十一)深入开展民爆物品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民爆物品全过程安全管控,有效降低民爆物品各环节安全风险,全力消除民爆领域安全隐患。

    1.切实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治理民爆物品使用量大、事故多发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民爆物品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责任领导:李海滨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村(社区)

    责任人:刘立民、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2.切实加大民爆物品管控力度。重点整治民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购买等环节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非法制造、贩卖、私存、藏匿、购买、使用民爆物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领导:李海滨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村(社区)

    责任人:刘立民、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3.切实加强涉爆单位从业人员管理。全面开展涉爆从业人员信息核查工作,禁止涉爆单位聘用未取得爆破作业许可的从业人员从事爆破作业。

    责任领导:李海滨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村(社区)

    责任人:刘立民、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十二)深入开展灾害防御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针对“七下八上”降水集中和夏秋季节天干物燥实际,扎实做好防汛防火和地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持续强化预警预报和会商研判,补齐短板,防范自然灾害事故。

    1.切实做好汛期防汛工作。紧盯黄河等重点区域及易涝区、水库、涵洞、淤地坝、山洪沟道等重点部位,全面排查治理防汛和地质灾害防御工程设施安全隐患,完善重点危险领域安全防护设施,提升防汛减灾能力。

    责任领导:李海滨、谢勇强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责任人:刘立民、冯兴明、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2.切实做好灾害预警工作。强化气象、自然资源、水务、农业、林草、地震等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补强短时预警短板,提升极端天气监测预警精准度和时效性,科学研判形势,拓宽精准高效发布预警信息渠道,坚决防范各类灾害引发重大人员伤亡损失。

    责任领导:李海滨、谢勇强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责任人:刘立民、冯兴明、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3.切实做好夏秋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加强与森林(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地区管理单位的沟通协调,加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力度,配合自然资源局严厉查处违规用火行为,深入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行动,严格火源管控,结合镇村防灭火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实际,配备相应的防灭火装备和物资。

    责任领导:李海滨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村(社区)

    责任人:刘立民、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4.切实做好防震防灾工作。立足防大震、减大灾、抗大震、救大灾,加强灾情获取能力,加快地震现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地震灾情快速评估实效和现场工作条件保障力度,强化抢险救灾物资储备,提升防震防灾能力。

    责任领导:李海滨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村(社区)

    责任人:刘立民、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十三)深入开展应急准备专项整治。突出组织机构、责任落实、预案体系、应急措施、值班值守五个方面,集中开展应急准备排查梳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查找应急责任制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修订)、队伍建设、物资装备保障和物资储备能力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高标准落实整改;督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临战备战状态,向重点地区提前预置应急力量和物资装备,优化物资调运机制;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遇有紧急情况果断迅速科学处置。

    责任领导:李海滨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村(社区)

    责任人:刘立民、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对重点任务中未明确列入的行业领域,按照“谁牵头谁负责、谁靠近谁负责、谁为主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有关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确保整治责任不落空。

    三、时间安排

    本次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从7月中旬至11月中下旬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全面排查整治阶段(7月中旬至9月底)。各村(社区)、办(中心)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和“边排查、边整改”原则,对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见附件1),与正在开展的自建房、燃气、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机结合,同步推进,深入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场所、重要点位、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整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排查整治实行台账式、清单化管理,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见附件2),对能够立即整改的即查即改、立查立改;对暂不能整改的,要跟进督促落实整改。做到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经整改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坚决停产停业整顿。

   (二)集中督查检查阶段(10月初至10月底)。在各村(社区)、各企业全面摸排、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镇综合执法办公室成立督查小组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核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检查,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凡发现自查自纠走过场、不到位的将严肃问责。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各企业从严落实责任,从严落实措施。

    (三)全面巩固提升阶段(11月初至11月中下旬)。各村(社区)、各办(中心)要结合迎水桥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专项整治经验,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深挖问题产生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切实把专项整治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过程,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治成果,推广经验做法,不断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是着眼于巩固安全生产平稳态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各村(社区)、办(中心)、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把查隐患、抓整改、保安全作为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全面完整准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从严从紧从快集中攻坚。以睡觉也要睁眼、瞪大眼睛排查的状态,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劲头,扎实推进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办(中心)和各有关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负总责,要靠前指挥、靠前调度,统筹推动本辖区、本部门、本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狠抓落实,确保抓出成效。

    (三)统筹协调推进。本方案下发后,各村(社区)、各办(中心)、各企业要迅速行动,结合实际细化工作内容,对基础薄弱的领域和工作滞后的环节,要及时跟进措施,确保销号挂账,及时开展督促检查,切实提高整治质效。

    (四)压实各方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进一步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要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企业的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和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压实企业自查自改责任,切实做到企业自查自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把安全隐患最大限度消除在企业内部。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安全生产月宣传成果,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关注安全生产、学习安全知识、参与安全活动,形成人人懂安全、事事讲安全、处处重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对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宣传报道,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把握好时度效,该曝光的及时曝光,强化正面引导,营造和谐良好的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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