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审计局:
贵局《审计报告》(卫沙审投报〔2019〕13号)收悉,镇党委高度重视,针对反馈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整改,现将整改情况的函复如下:
一、审计问题自查及整改情况
(一)关于“未按规定全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67310.39元;未按规定比例将农民工工资拨付到专用账户,涉及金额4034800元”的问题。
自查情况:经核查,情况属实。本项目采用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形式进行管理。自项目开工至今,所有农民工工资均发放到位,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整改情况:我镇在今后的建设项目实施期间会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将资金拨付至工资专用账户,监督财务人员、项目管理员及时对接相关部门、施工企业核查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避免政府项目拖欠农民工资的情况发生,有效保证农民工合法权益。
整改期限:长期坚持。
(二)关于“未按批复内容建设,签证变更频繁”的问题。
自查情况:经核查,情况基本属实。因本项目系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过程受到了市、区各级政府部门、社会专业人士及沙坡头村群众的高度关注,为我们提出了很多具有操作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加快推进沙坡头区全域旅游示范建设步伐,充分发挥旅游债券资金效益,在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计划的条件下最大限度满足政府各级部门及沙坡头村群众的期盼,我镇在综合采纳各方意见后对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做了适当调整,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中,1612㎡游客服务中心因用土地性质不符,且受自然保护区规划限制,市自然资源局无法审批而取消建设;村庄仪门和118㎡游客巴士服务驿站则按区政府主要领导意见暂时取消,待沙坡头乡村旅游示范点条件满足后再实施。
签于该项目存在的变更签订问题,为确保项目结算真实、有效,项目竣工后,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项目决算、结算进行审核并出具《工程财务决算审核报告》(宁鸿专审字〔2018〕269号和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出具的《基本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正大咨字〔2017〕057号),项目决算金额2058.829503万元,其中:工程决算价1970.531735万元,独立费用47.7607万元,管理费用41.537068万元。较批复概算结余1.240497万元,不存在超批复建设的情况。
整改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开展项目设计、施工,协同设计单位做好项目前期规划,对建设内容严格审核,维护投资项目审批和监管的严肃性,不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工序,提升项目管理效率和水平。
二、下一步计划
(一)强化廉政监督。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准则》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要求,建立工程建设廉政档案管理,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切实发挥政府投资项目效益。
(二)狠抓工程质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合同制管理要求,积极配合沙坡头区各级部门开展项目监督检查,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隐患及问题,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三)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自治区政府令第37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宁政办发〔2016〕65号),设立项目核算台账,实行专账核算、封闭运行,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在拨付工程款时,按照合同价的22%足额将项目资金转入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专户。
妥否,请函复。
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