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16/2019-00048
  • 迎政发〔2019〕118号
  • 沙坡头区迎水桥镇
  • 沙坡头区迎水桥镇人民政府
  • 有效
  • 2019年07月03日
迎水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防汛值班工作的通知
迎政发〔2019〕118号
时间:2019年07月03日 来源:沙坡头区迎水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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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2019年的防汛工作,准确及时掌握水情雨情灾情,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轻洪涝灾害损失,现就加强迎水桥镇防汛值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值班时间

镇防汛值班从2019年5月2日开始,9月30日结束,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

二、镇村值班职责

(一)及时准确掌握天气变化,详细了解并综合分析雨情水情灾情。原则上每日上午8:30前完成水情雨情收集汇总。

(二)及时准确接收、传达上级有关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汛旱情信息、调度计划、指令、决策等。

(三)及时落实沙坡头区防汛指挥部的决定、指令、通知、通报等相关信息,了解掌握各地防汛抗旱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及防汛值班情况。

(四)及时掌握辖区灾情的抗洪抢险救灾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准确报告。

(五)对突发性事件迅速报告并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三、值班安排

值班人员在汛期内(含节假日、周末)要做好值班工作,当日降水量达50毫米以上或迎水桥镇段河道达到超危水位时要实行紧急状态值班。

四、值班纪律

(一)值班期间严禁喝酒、打牌,玩电脑游戏,禁止做与值班无关的工作。

(二)正常值班由副镇长王佳同志负责;主汛期紧急状态值班,当班领导对本组值班负总责。

(三)因特殊情况请假需经值班领导批准,否则一律不得缺岗。除镇领导外值班人员须在值班室值班,不得迟到、早退,对缺岗或值班期间擅自离岗的,点名通报处罚;对值班人员失职或擅离职守造成事故的,追究其相应责任。

(四)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允许随意调整,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要将调整后的名单及时报沙坡头区防汛办备案;带班领导外出期间,要安排其他领导履行其值班职责,防汛值班人员因值班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视其情节予以责任追究。

(五)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值班时必须全部签到,未签到的视作未到岗,点名通报批评。

(六)值班人员要严格落实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需提前10分钟到岗接班,上一班值班负责人应将本班主要汛情、灾情情况及已处理或待处理的重要事项向下一班人员进行详细交待,接班人员应详细查阅上一班值班录和有关文件资料。

(七)值班人员负责做好值班室及通讯器材的安全管理和卫生工作。

(八)24小时值班电话:0955-7609120。

五、工作要求

(一)全镇干部职工特别是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防汛抗洪基本知识,不断增强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要主动了解、熟悉、掌握水文气象特性,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和抗洪抢险应急处理能力,重要事项必须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三)镇中层以上干部、驾驶员汛期必须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外出必须向镇主要领导请假;其他干部职工外出必须向镇分管领导请假。在汛期紧急状态时期,全镇干部职工要坚守岗位,服从调度。

(四)紧急状态值班期间,车辆由镇上统一调度使用。



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人民政府

2019年6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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