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中心(站、室):
现将《迎水桥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迎水桥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
为严格落实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责任,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明确监管任务,提高执法效能,推动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按照《关于印发沙坡头区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沙党办发〔2018〕83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生态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为切入点,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大气、水、土壤、农村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形成“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构建齐抓共管的环保监管”的工作格局,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任务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环境监管职能,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全镇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三、网格体系
(一)网格划分
以乡镇行政区域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乡镇党委、政府,责任人为各包村领导、各村支部书记。
(二)网格职责
我镇负责本级网格运行管理;确定本网格巡查对象,对网格内有环境影响的各类建设项目和污染物排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工地道路扬尘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焚烧垃圾和秸秆烟尘污染,以及其他废气、废水、废渣污染等,开展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及时配合制止、处置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涉嫌环境违法的,及时向上一级网格报告;调处各类环境初信初访和矛盾纠纷;督促落实上级网格下达的环境问题整改要求。
(三)网格运行
1.巡查。网格责任人员和环保监督员要对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及时向上级网格进行报告。
2.查处。网格责任主体接到环境违法行为报告后,及时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向上级有关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调查工作。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结果反馈移交单位。需多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3.反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并按要求进行公开。
4.监督。网格责任人员和环保监督员、纪检干事等对环境监管工作情况要及时进行监督;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运行。
5.评价。每季度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
6.公开。利用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定期公布网格监管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迎水桥镇镇党委书记武建国任网格长、人武部部长张志斌任组长、镇执法队谢勇强,张魏轩为成员的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全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强化督查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网格内环保职责履行情况和网格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重要事项全程督办、紧急事项迅速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有序落实。
(三)建立健全制度。建立网格化管理、联合执法、信息公开等制度,强化责任落实,明确网格责任主体巡查、报告、查处时限等工作要求,制定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高效运转。
(四)提升监管能力。完善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五)严格责任追究。各网格责任人员和环保监督员要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强化辖区环境监管责任。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将严格按照纪检监察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对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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