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16/2018-17386
  • 迎政发〔2018〕69号
  • 沙坡头区迎水桥镇
  • 沙坡头区迎水桥镇
  • 有效
  • 2018年04月13日
关于印发《2018年迎水桥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迎政发〔2018〕69号
时间:2018年04月13日 来源:沙坡头区迎水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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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室、队)、各村(社区)、各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2018年迎水桥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迎水桥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迎水桥镇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高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镇人民政府决定从3月至11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反三违”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及主要领导讲话批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在我镇全面开展“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督促行业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查处纠正“三违”行为,强化安全管理,规范法治秩序,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迎水桥镇“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我镇“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学亮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宝玉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王天星 镇党委副书记
  章万军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黄兴彦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志斌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张积达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谢勇强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孙宏瑞 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
  乌清宝 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孙国清 镇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黄积明 镇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各村(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张志斌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我镇各检查组“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每月召开1次全镇“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例会。各检查组分工及职责如下:
  第一检查组
  责任领导:张志斌
  责任人员:谢勇强、张魏轩、朱嘉、张秀丽,属地村(社区)“反三违”专项行动联络员
  工作职责:负责我镇辖区内的非金属矿山、电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材、工贸、特种设备、粉尘防爆、水上交通等行业及违章设施拆迁作业中的“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负责指导其它检查组开展“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
  第二检查组
  责任领导:黄兴彦
  责任人员:乌清宝、林学奎、牛芯、何亚平,属地村(社区)“反三违”专项行动联络员
  工作职责:负责我镇辖区内的棚户区改造、美丽小城镇建设、美丽村庄、一事一议、农村公路、整村推进、危窑危房改造、卫生改厕、煤改气、建筑安装及市政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中的“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
  第三检查组
  责任领导:章万军
  责任人员:孙国清、范平、张卫宁、杨振祥、滕进礼、王斌、陆卫忠、汪万菊,属地村(社区)“反三违”专项行动联络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我镇辖区内的农业机械、畜禽渔业、屠宰检疫、道路交通、农田水利建设领域内涉及生产储运方面的“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
  第四检查组
  责任领导:李宝玉
  责任人员:冯兴明、刘福平、孟发洲、杨文新,属地村(社区)“反三违”专项行动联络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我镇辖区内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作业、公共基础设施维护维修项目的“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
  第五检查组
  责任领导:王天星
  责任人员:孙宏瑞、赵磊、刘凤英、黄辉、何玉艳,属地村(社区)“反三违”专项行动联络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我镇辖区内的民族宗教场所、工青妇活动场所中涉及生产作业方面的“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
  第六检查组
  责任领导:张积达
  责任人员:黄积明、王晓华、刘文河,属地村(社区)“反三违”专项行动联络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我镇辖区内的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居民社区、印刷厂、网吧、乡村旅游领域内的“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
  三、检查内容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情况
  检查各行业领域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等措施。
  (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1.违章指挥现象主要包括:
  (1)不按规定对新工人、换岗工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对存在安全隐患停止使用的设施设备,在未消除隐患的前提下擅自安排使用;
  (3)多工种、多层次同时作业,现场无人指挥和监护,不制定安全措施;
  (4)指派身体状况不适应本工种及未签订劳务合同的人员上岗;
  (5)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排除,仍安排生产任务,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6)指令员工不按操作规程作业或超过法定劳动时间的;
  (7)在机电设备检修时,未将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纳入检修计划;
  (8)在无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情况下,安排工人拼设备、拼体力、抢时间、争速度;
  (9)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
  (10)下达停产停业通知后,仍继续组织作业等行为。
   2.违章作业现象主要包括: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3)攀、坐不安全位置或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
  (4)机械设备运转时违规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5)在作业场所不按规定佩戴或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6)机动车辆不按规定要求违规载货、载人,带病出车等行为;
  (7)高空作业未按照规定佩带安全带、安全绳,不按要求加固高处作业平台;
  (8)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持证上岗;
  (9)在作业现场不遵守操作规程野蛮作业;
  (10)在作业时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
   3.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主要包括:
  (1)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擅离职守,不按要求请假等;
  (2)不根据生产、工作岗位职责及规则,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3)不遵守技术操作规程;
  (4)未按规定配置劳动防护用具;
  (5)进入作业现场不着工作服或随意穿高跟鞋、拖鞋等;
  (6)在高危场所作业时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严重损坏机器设备、工具;
  (8)酒后上岗,冒险操作;
  (9)在工作期间擅自离岗,玩忽职守;
  (10)不遵守规章制度及其他规则等行为。
  (三)纠正、查处和教育情况
  检查各行业领域建立纠正、查处和教育“三违”行为机制,对“三违”行为及时纠正,对存在“三违”行为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重新培训、经济处罚等措施。
  四、阶段划分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10日-4月15日)。各检查组要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开展“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计划,摸清工作底数,完善自上而下的“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联络员机制,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具体内容和措施要求,并迅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6日-5月20日)。各检查组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细致查找本单位及各操作岗位存在的“三违”现象和行为,对“三违”现象和行为进行分类、汇总,从人员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制度及责任落实等方面,认真分析“三违”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纠治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加强教育培训,有效解决“三违”问题。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21日-9月30日)。各检查组及被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发现和暴露出的“三违”问题,根据其具体性质和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建立“三违”纠正、查处和教育机制,对屡纠屡犯和可能造成伤亡事故的严 重“三违”行为,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违章原因不查清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有效措施不放过),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督查检查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领导小组要对各检查组开展“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督查检查要做到“四个全覆盖”:一是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二是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三是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全覆盖;四是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
全覆盖制度。同时,结合沙坡头区“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各检查组要积极配合所对口的上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好各项巡查监管工作。

  (五)总结提升(10月31日-11月30日)。各检查组要对各阶段“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情况不断总结,汲取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巩固提升“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反思不足之处,查漏补缺,不断提高在今后开展“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一行动。各检查组责任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亲自带队抓好落实。
  (二)细化责任,明确分工,务求实效。各检查组带队领导是本次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在检查中必须做到责任明确、细化到人、持续有力,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详细记录,建立台账,做到隐患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各检查组要采取“两不两直”方式(不发通知、不听汇报,直奔生产一线、直插作业现场)对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突击检查、真查实查,力求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排查,落实整改,严肃追责。各检查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担当,敢抓敢管,严肃责任追究。检查人员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督促指导、狠抓落实。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检查组要提出整改措施建议,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机制,堵塞漏洞,全面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各单位、行业安全保障能力,杜绝“三违”安全事故发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报请上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安监部门依法关停取缔;对因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绝不姑息;对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检查工作不力、隐患整改工作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责。
  (四)全面汇总,畅通渠道,及时上报。各检查组要及时梳理、总结“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畅通交流渠道,建立固定的工作联系群(微信、QQ等形式),及时、准确、真实地向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报送有关情况;镇政府将把“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纳入到安全生产半年工作检查和年终效能目标考核中,各检查组从3月份起,每月15日前报送“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及检查台账,11月30日前报送“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书面总结材料和统计报表。
  附件:迎水桥镇开展“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台账、统计报表、联络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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