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资金名称:2021年2月城乡低保资金项目
二、补贴文件依据:自治区民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宁民规发〔2019〕1号)、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提高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宁民发〔2020〕8号)。
三、申请条件:持迎水桥镇常住户口的居民,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4560元可申请农村低保,家庭成员年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可申请城市低保。
四、申请程序: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代理人以户主名义(简称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提出书面申请,各村(居)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申请人签字确认的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以及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等)进行审查,材料齐全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告知申请人补齐所规定材料,各村(居)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民主评议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入户核查,并公示核查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审批申请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
五、补贴资金标准:按照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与本地低保标准(农村年人均4560元、城市月人均600元)的差额乘以家庭成员人数计算。
六、补贴对象及金额:迎水桥镇2021年2月共有1051户1248名低保对象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
本期公示为期7天,从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17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来人、来信、来电向迎水桥镇民生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7687575;通讯地址:迎水桥镇人民政府(西园中学西侧);邮编:755000;双休日暂不受理来人、来电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明确镇、村、队(组)人员姓名以及不符合条件的具体内容。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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