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医疗保障局关于保留和废止政策性文件的决定
各乡镇、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医保局依法行政水平,维护法治统一,确保政令畅通,按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沙法办发〔2023〕1号)要求,沙坡头区医保局对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和2022年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中予以保留的相关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纳入此次清理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共5件,其中保留4件,废止1件。
已宣布废止的政策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施行。
中卫市沙坡头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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