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沙坡头区医疗保障局法制审核机构、人员的通知
各室(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管理办法(试行)》(宁医保发〔2020〕17号)、《中卫市沙坡头区深化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
1、确定沙坡头区医疗保障局综合办公室为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部门。
2、黎明同志任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员。
中卫市沙坡头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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