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21/2017-88468
  • 永政发〔2017〕246号
  • 沙坡头区永康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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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17年11月27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村级财务年度审计的通知
永政发〔2017〕246号
时间:2017年11月27日 来源:沙坡头区永康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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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
   为加强我镇村级组织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各项部署,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落实村民民主监督权利,防范财务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保障集体资产安全与完整,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有序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全镇村级组织进行财务审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对象及范围      

审计对象:全镇23个村委会

审计范围:2017年度村集体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二、审计内容

(一)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审查各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重点查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坐收坐支现象,有无被侵占、挪用和私分,库存现金有无超标准,有无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等现象,上级补助资金、救灾款物等的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规定,非生产性支出是否严格控制;任职干部有无将本人或其亲属个人开支混入集体支出中报销;有无超标准或未经民主程序发放村干部工资、奖金、补贴等报酬。

(二)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查清账款、账物是否相符,对外投资、入股是否规范操作,收益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否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

(三)生产经营和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情况。查清集体“四荒地”、机动地、集体厂场及店面等生产经营项目的发包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公开招投标;承包合同的签订、管理是否规范等;村级项目基建工程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公开招投标。

(四)债权债务情况。点审查是否严格控制举债;确需举债的是否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否违反规定擅自为个人、企业和外单位贷款提供担保或抵押,有否举债发放村干部报酬等情况。

(五)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情况。重点审查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是否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否定期开展理财活动,村财收支是否按时上墙张榜公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符合标准,使用是否规范等。

(六)土地征用补偿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

(七)村两委成员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来往手续情况。

三、检查人员

组  长:王文宁  镇党委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艳玲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罗永乐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成  员:侯彩华  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镇纪检干事

徐明常  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生虎  联村会计

秦玉江  联村会计

张会明  联村会计

赵健康  联村会计

黑晓燕  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专干

四、检查时间

2017年12月4日开始,各村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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