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21/2018-29800
  • 永党发〔2018〕92号
  • 沙坡头区永康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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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18年06月08日
关于印发《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21起转办件中永康镇4项内容 “五定” 方案》的通知
永党发〔2018〕92号
时间:2018年06月08日 来源:沙坡头区永康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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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党委班子各成员领导:

  《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21起转办件中永康镇4项内容 “五定” 方案》已经镇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委员会    

2018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21起转办件中永康镇4项内容 “五定” 方案

 

  2016年8月2日,我镇接到市政府转办的自治区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关于转发<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单(20号)>》(宁党(环)督函〔2016〕28号)的督办函,其中涉及我镇4项内容(具体见附件)。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部门及领导要求,做好我镇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压实整改责任到人,强化整改措施,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将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到位,着力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整改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的突出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基本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生态优先战略,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整治全区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依法加强环境保护,全面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专项整治,切实抓好中央环保督查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着力改善全镇环境质量,加快美丽永康建设。

  二、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环境污染企业整治活动,坚决整改督察件中反馈的问题,严厉查处企业非法排污、扬尘污染、畜禽粪污乱堆乱放、违禁生产等环境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为切实巩固和提高转办件中事项的查处整改成效,制定“五定”整改表(具体见附件),要求镇党委班子各成员领导严格对照责任要求,认真履行管理责任,加大巡查力度,强化措施,确保所有整治按时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镇党委班子各成员领导之间加强协调配合,信息互通,切实保障整治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查督办,加大惩治力度。对工作进度缓慢、责任推诿扯皮的领导要进行约谈批评,并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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