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21/2018-29799
  • 永政发〔2018〕166号
  • 沙坡头区永康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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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18年06月12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康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政发〔2018〕166号
时间:2018年06月12日 来源:沙坡头区永康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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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各办(中心、队)、各有关单位:

  《永康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康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

 

  为严格落实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责任,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明确监管任务,提高执法效能,推动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根据《沙坡头区委办公室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坡头区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沙党办发〔2018〕83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生态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为切入点,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大气、水、土壤、农村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任务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乡镇、村为责任主体,明确镇、村两级环境监管职能,建立“模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三、网格体系

  (一)网格划分

  网格边界原则为辖区边界,网格之间无盲区和重叠。

  1.一级网格。在镇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环境保护副镇长为直接责任人,环保专干为网格员。

  2.二级网格。在村委会行政区域建立二级网格,包村领导为领导责任人,村委会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明确村级网格普查员。

  (二)网格内容

  1.实行“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并进行公开公示。

  2.落实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各级网格之间层层签订网格化管理目标责任书,镇相关站所、村之间加强协调联动,认真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

  (三)网格职责

  1.一级网格。成立环境保护网格化领导小组,安排1名专职网格员,负责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及时上报、制止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环境违法行为,并协助调查处理,进行公开公示。

  2.二级网格。负责对辖区内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行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上报,建立监管档案。

  (四)健全工作机制

  1.巡查机制。各村每年要制定监管工作计划,明确监管对象、内容和频次。村级网格普查员按照监管工作计划开展巡查。

  2.报告机制。村级网格普查员巡查发现问题后,要按程序及时报告。

  3.处置机制。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属于本村职责的,按内部程序及时进行处置;不属于本村职责的,及时上报。

  4.沟通机制。我镇每季度召开1次环境保护网格化工作会议,通报本网格运行管理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五)网格监督

  1.镇纪委监督。发挥行政监督作用,保障二级网格体系正常运行,对失职渎职的、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责任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3.社会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环保监督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揭露和批评环境违法行为,增强公众环保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永康镇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文宁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马彦荣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张武担任,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各村委会要强化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责任,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切实做好网格区域内环境监管工作。

  (二)完善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确保网格化建设和运行取得实效。要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查、报告、查处的时限、标准等工作要求,制定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作。建立联席会议,有效解决环境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查处重大环境违法案件。要完善移交移送制度,有效提高环境监管效能。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查处环境信访问题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

  (三)镇与村签订环境保护网格化责任书。明确各村的职责、权力、义务和责任追究,确保村切实履行环保监管责任。强调村环保发现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将环境保护发现问题的触角延伸至村,把环境监管的触角延伸到区域或行业的末端。

  (四)严格问责。要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镇政府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强化各村委会的环境监管责任。对监管不力、上报不及时等情况,由镇纪委启动问责机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对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工作突出的将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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