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
为全面贯彻全国及自治区、中卫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全面提升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能力,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按照中卫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卫安办发〔2018〕47号)和《沙坡头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卫沙安委办发〔2018〕52号)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执法检查目的
通过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标准》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加快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管理责任落实,夯实应急实战演练,确保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切实提高全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二、执法检查对象
辖区所有生产企业,重点突出石料厂、砂场、加油站、炸药库、黄河渡口、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高危行业企业。
三、主要检查内容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厅应急〔2016〕74号)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清单所列的检查项目,认真对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清单》(附件2)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表》(附件3),扎实开展应急检查工作。
(一)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主要检查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工作人员,明确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制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主要检查是否依法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是否依法与邻近救援队伍签订了救援协议。
(三)应急救援物资装备配置。重点检查是否依法依规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突出重点岗位各种应急救援装备的管理、定期维护和保养并建立台账等情况。确保各类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正常运行。
(四)应急预案。主要检查是否按照相关法规管理要求,编制、发布、修订、备案应急预案,编制现场处置方案、落实现场处置流程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
(五)应急演练。重点检查是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并对演练进行评估总结。
(六)应急教育培训。是否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应急技能培训。应急管理培训记录、安排等资料是否齐全。
(七)应急处置。主要检查是否按照法律要求设置危险因素警示标志、标识、应急逃生通道,是否落实从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的权利。
四、时间安排
(一)工作安排阶段(5月31日前):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深入部署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二)企业自查阶段(6月1日-6月30日):各企业依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清单》(附件2)检查内容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查找出的问题分析研究、形成报告,先期自行整改、整改过程要有记录,要留存完整的整改资料。
(三)开展执法检查工作阶段(7月1日-10月20日):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督促各企业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完善统计资料。
(四)总结阶段(10月30日前):对此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全镇企业在应急管理水平上有较大提升。同时,认真总结专项检查过程中突出的问题和经验做法,培育本辖区各行业应急管理典型示范企业,进一步完善我镇应急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施行。各村、各有关单位、企业要按照计划要求各司其职,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精心组织,详细部署,切实将应急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信息普查。我镇将对辖区内企业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姓名、联系方式、职务等基本信息及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名称、参数、存放地点、管理人等信息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账,请各企业配合完成。
(三)强化信息报送。为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总结经验,推动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各企业按时间节点要求,按时报送工作信息和统计报表。
请各企业于6月15日前《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各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统计表》纸制版加盖公章后上报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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