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办(队、中心):
《永康镇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康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沙坡头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018年工作实施方案》(卫沙政办发〔2018〕53号)精神,结合永康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中卫市、沙坡头区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决策部署,按照创卫任务和职责分工,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及辖区居民整体素质水平,为中卫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二、工作任务
加大宣传力度,严格落实创卫各项工作要求,大力整治永康镇环境卫生,全面落实禁烟活动及爱国卫生日活动,改善群众不良生活习惯,改变餐馆卫生条件,将永康镇打造成为人人讲文明、户户讲卫生的文明卫生城镇。
三、具体内容及责任划分
(一)强化创卫宣传
充分发挥舆论导向的重要作用,积极为中卫市新闻传媒集团、沙坡头区委宣传部提供创卫新闻线索,发挥镇微博、微信平台的作用,全面提高市民对创卫的知晓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入到创卫工作中。同时各村要强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LED电子屏、展板、公交候车站台橱窗、横幅、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创卫知识,提高市民对创卫的知晓率和对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的支持力度,全面掀起镇域范围内创卫氛围。
责任人:戴志鹏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公室、各村
完成时限:2018年6月10日
(二)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禁止烟草广告
积极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建设。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等明显位置规范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和提示语,实现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目标。
责任人:王金萍
责任单位:镇民生服务中心、各村
完成时限:2018年6月10日
(三)开展建筑工地专项整治
配合区建设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建筑(待建)工地周边环境卫生、进出口清洗设备及内部职工食堂、宿舍、厕所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渣土按指定地点堆放,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责任人:罗永乐
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各相关村
完成时限:2018年6月10日
(四)开展镇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1.加强环境卫生秩序管理,规范管理镇街道、阳沟十字路口,规范设置门头牌匾,清理马路市场,确保主要街道无乱设摊点现象。清除主要道路两侧的破旧户外广告、一店多牌和沿街商户门前乱贴乱画及玻璃张贴物,落实“门前三包”制度,主要街道无乱张贴、乱涂写情况,保持街道干净整洁。
2.配齐环卫设施,实施垃圾收集设施改造升级,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将沿街不达标垃圾筒更换为带盖分类收集垃圾筒(箱)。定期组织人员擦洗垃圾筒(箱),做到整洁无破损。合理布局镇村垃圾收集点,完善垃圾收集转运机制,组织清理暴露垃圾,镇村无卫生死角。
3.全面提高城镇公厕和垃圾中转站管理水平。对固定公厕进行编号,规范公厕标识,完善基础设施和“三防”设施。公厕基本无臭、无异味;便池、便器内无积存粪便、无尿垢;地面无积水;墙壁、台面、隔板和门窗无乱刻乱涂乱画。对垃圾中转站内外脏乱现象进行彻底整治,定期清洁垃圾压缩箱箱体,保持干净、无异味。规范设置毒饵站,警示标示明显,定期检查投放药物,定期开展病媒生物消杀活动。
责任人:马彦荣
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保洁公司
完成时限:2018年6月10日
(五)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组织开展交通秩序管理,针对车辆乱停乱放等不文明现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机动车辆有序停放,完善机动车管理长效机制。
责任人:罗永乐
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各村
完成时限:2018年6月10日
(六)开展“七小”行业专项整治
1.照划片包干对餐饮单位开展拉网式督查,对病媒生物防治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完善“三防”设施,更换破损窗纱、门帘,营业期间灭蝇灯开启。餐饮单位卫生设施和“三防”设施齐全,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清洗消毒措施落实。对无证经营的单位予以取缔,未达到创卫标准要求的,责令停业整改。小餐饮店、小食品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责任人:马彦荣
责任单位:镇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各村
完成时限:2018年6月10日
2.配合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对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行业加强监管,使其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提高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及公共场所卫生水平。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责任人:王金萍
责任单位:镇民生服务中心、各相关村
完成时限:2018年6月10日
(七)加大病媒生物防治力度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日活动,发动群众彻底清除垃圾、污水等卫生死角,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蚊、蝇、蟑螂、老鼠消杀活动,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
责任人:马彦荣
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各村
完成时限:2018年6月10日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3月26日—5月31日)。制定《永康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工作任务与职责。各相关村、办(队、中心)要细化工作任务,保证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的实施。镇党政办公室开展广泛的宣传动员,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5月1日—6月10日)。各办(队、中心)按照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限,层层分解细化任务,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对辖区内不文明行为加大排查力度,梳理分类,逐项抓好整改工作落实,高质量的完成创建工作任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全面达标。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6月11日—12月31日)。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行查漏补缺,加大自查、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巩固整改成果,完善提高,全面总结,做好各项验收准备工作,迎接上级部门暗访评估和综合评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各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对照推进工作方案,列出清单,倒排工期,建账销号,逐条逐项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将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社会参与。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微信、广播等传播媒介,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积极性,形成有利于创建活动深入进行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健全机制,确保实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各村、各办(队、中心)要牢固树立创卫工作一盘棋思想,密切协作,通力配合,形成合力,及时报送工作进度。镇纪委负责对创卫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对工作滞后、履职不到位的各村、各办(队、中心)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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