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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政发〔2018〕135号
  • 沙坡头区永康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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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18年06月01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2018年秸秆禁烧和禁牧封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永政发〔2018〕135号
时间:2018年06月01日 来源:沙坡头区永康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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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各办(队、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永康镇环境保护、秸秆禁烧、禁牧封育工作,彻底消除环境污染、秸秆焚烧、违法偷牧等现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督查巡查,形成常巡查、严厉惩处、及时整改的长效工作机制,现将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王文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訾跃平(镇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

  戴志鹏(镇党委副书记)

  张艳玲(镇纪委书记)

  罗永乐(镇党委委员、镇政府副镇长)

  王金萍(镇党委委员、镇政府副镇长)

  马彦荣(镇党委委员、镇政府副镇长)

  王生信(镇党委委员、镇人武部部长)

  禹宝宏(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腾飞(镇党委委员)

  陈红霞(镇党委委员)

  成 员:魏永鸿 镇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玉红 镇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干部

  吴天保 镇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干部

  杨永宁 镇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干部

  各包村干部、各村支部书记及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督查小组,王文宁同志任组长,马彦荣和魏永鸿同志任副组长,镇督查组成员为王玉红、吴天保、杨永宁。

  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镇村一盘棋全力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督查组副组长要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全面开展秸秆禁烧、禁牧封育工作,各领导小组副组长要全力配合,加大对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

  3.各村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成立本村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镇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任务,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4.包村领导、干部要时时督促跟进所包村工作,及时下村配合村上开展秸秆禁烧、禁牧封育巡查工作,不得推诿扯皮;

  5.党政办公室、镇纪委随时督查各村及包村干部下村工作情况,对工作不及时到岗、推进缓慢、不作为者,在全镇范围内进行严厉通报批评,并由镇纪委启动问责追责工作程序,从严从重处理。

 

 

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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