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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政发〔2018〕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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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05月14日
永康镇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永政发〔2018〕122号
时间:2018年05月14日 来源:沙坡头区永康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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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安全生产各成员单位,各企业: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8〕27号)和自治区安监局《关于印发〈全区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安监职卫〔2018〕37号)要求,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现将《永康镇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康镇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8〕27号)和自治区安监局《关于印发〈全区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安监职卫〔2018〕37号)安排部署,切实大力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推动企业职业病危害主体责任制落实,依法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推动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为核心,大力加强职业健康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职业健康严重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惩戒一批职业健康失信企业,进一步提高职业健康执法的规范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我镇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

  二、重点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执法重点范围

  1.重点行业领域。非煤矿山、化工、机械制造、建材等行业领域企业。

  2.近三年以来,新发职业病病例企业。

  (二)执法重点内容

  在全面检查企业依法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的基础上,要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内容,着力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1.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但未采取有效工程或个体防护措施的;

  2.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但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包括变更申报)的;

  3.未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

  4.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

  5.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未按规定接受职业健康培训的;

  6.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

  三、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5月底前)

  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职业健康的要求,各村、安全生产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制定自查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自查重点和工作要求。

  (二)执法检查(6-11月)

  各村、安全生产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执法重点内容、《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17版试行)》开展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列出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按期整改销号,对不按期完成整改的一律进行行政处罚。

  (三)全面总结(11月底前)

  各村、安全生产各成员单位、各企业于2018年6月20日前、9月20日前、11月15日前将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阶段性工作小结报送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报送区安委办。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村、安全生产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执法年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履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责,要做好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与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等工作部署的衔接融合,与日常监督检查、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全面加强职业健康执法工作,推动执法年活动有序深入开展。

  (二)加大考核。镇安委会将把此项工作列入各村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对各阶段工作的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三)广泛宣传。各村、安全生产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镇村广播、微信、微博等宣传平台,结合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活动,采取各种方式,对职业健康执法年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有利于执法年活动开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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