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21/2018-20507
  • 永政发〔2018〕91号
  • 沙坡头区永康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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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18年05月03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控烟工作的实施方案
永政发〔2018〕91号
时间:2018年05月03日 来源:沙坡头区永康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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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各办(队、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吸烟危害的认识,更好的倡导和促进全面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全面营造无烟环境,深入推进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决定在我镇辖区范围内开展控烟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无烟单位标准》的要求和以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沙坡头区控烟工作的通知》(卫沙民社发〔2018〕54号)精神为指导,以“拒绝烟草,从我做起,引领健康,人人有责”为主题,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做好我镇控烟工作。

  二、工作目标

  全镇深入开展控烟活动,通过强化社会宣传和开展监督检查,要求人人都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鼓励和帮助吸烟者戒烟,不断提高全镇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对控烟工作的知晓率、执行率,从而加强全民禁烟、控烟的自觉意识,有效降低吸烟率,努力创造无烟、清洁、健康的环境,实现创建无烟乡镇的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控烟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控烟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成立控烟工作小组,明确控烟工作职责。

  1.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文宁

  副组长:王金萍 马彦荣

  成 员:汪金龙 侯彩华 陈学兰 张宝刚 席力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生服务中心,王金萍兼任办公室主任,控烟办公室全体成员也是控烟工作督察员和巡查员。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本镇控烟工作实施方案、控烟考评奖惩制度、奖惩标准,负责控烟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培训、检查、考核和评估工作;负责控烟工作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控烟工作的材料收集和存档工作。   

  2.成立各村、各办(队、中心)工作小组

  成立以各村书记、主任、各办(队、中心)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分别设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

  主要职责:负责各自辖区内网吧、学校、卫生室等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的监管,并指导相关行业单位做好控烟宣传。禁止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如灯箱、广告张贴画、广告印刷品等。负责本村、本办(队、中心)控烟活动的组织实施与管理;负责落实控烟健康教育宣传等工作。

  控烟监督员、巡查员的职责:负责对本部门控烟日常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巡查、监督、指导和劝阻吸烟等工作。

  (二)加大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各村、各办(队、中心)要采取多种形式,围绕烟与健康等深入开展烟草危害的宣传教育活动。要从控烟健康宣传教育入手,积极实施健康干预,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提高自我保健能力,促进养成良好的健康行为。要利用健康教育宣传栏、横幅等进行控烟知识宣传。利用集市和节日活动制作控烟宣传牌、控烟标识、控烟宣传画册、开展广场宣传、举办健康讲座等形式普及烟草危害知识。每年“世界无烟日”利用宣传橱窗、知识讲座、印发控烟宣传材料等方式,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控烟的舆论氛围,在单位办公区主要入口处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警示牌,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都要有明显的禁烟标识,提醒单位领导干部和群众不得在禁烟区吸烟。会议室,餐厅等禁烟区域内,墙上张贴禁烟标识或会议桌上有禁烟标牌,不得放置烟灰缸,地面无烟蒂、烟渍,来客不敬烟,提高全民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制吸烟的自觉性,逐步形成“人人监督控烟、处处劝阻吸烟”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镇控烟工作小组对控烟工作落实情况要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落实工作不力或行动迟缓的村及各办(队、中心)予以通报,以形成浓厚的无烟环境监督舆论氛围,确保我镇控烟禁烟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

  1.控制吸烟禁止性规定  

  (1)严禁镇、村领导干部在办公室、会议室等公共场合吸烟。     

  (2)要求吸烟的领导干部尽早戒烟。   

  (3)办公室和会议室不得摆放摆放烟具。   

  2.控制吸烟奖罚措施   

  (1)镇、村领导干部在规定的禁烟场合吸烟三次以上者,会上给予通报批评。

  (2)发现办公室有烟味、烟头或烟具,对该办公室全体在场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连续发现三次以上者给予通报批评。 

  (3)镇、村全体工作人员对来访群众要转告单位的控烟规定,并要求群众不准在单位禁烟区内吸烟。

  (4)积极开展无烟办公室、村委会的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无烟办公室、村委会给予表彰奖励。

 

  附件:无烟单位(机关、学校)标准和评分标准

 

 

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无烟单位(机关、学校)标准和评分标准

 

  (一)成立控烟领导组织,将无烟机构建设纳入本机构发展规划

  1.本机构有控烟领导小组,职责明确。

  2.各部门有专人负责控烟工作,职责明确。

  3.将控烟工作纳入本机构的工作计划(包括资金保障)。

  4.本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不吸烟,吸烟成员带头戒烟。

  (二)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1.本机构有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2.有控烟考评奖惩标准。

  3.有控烟考评奖惩记录。

  (三)所属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完全禁烟

  1.本机构所有建筑物的入口处有清晰明显的禁止吸烟提示。

  2.机构所属管辖区域的等候厅、会议室、厕所、走廊、电梯、楼梯等区域内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3.机构室内场所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蒂,达到完全禁烟。严禁工作人员穿工作服在任何场所吸烟。

  4.合理设置室外吸烟区(远离密集人群和必经通道)。

  (四)设有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

  1.机构内设有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

  2.对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进行相关培训,并有培训记录有定期监督、巡查记录。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

  1.有一定数量和种类的控烟宣传材料。

  2.有大众控烟宣传活动。

  (六)明确规定全体职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1.有对职工进行控烟知识培训(包括劝阻技巧等),并有培训等记录。

  2.有劝阻工作相关制度。

  3.工作人员发现吸烟者及时劝阻。

  (七)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

  1.掌握机构所有员工吸烟情况。

  2.对员工提供戒烟帮助。

  (八)所属区域内(机关、学校)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机构内无烟草广告,商店、小卖部、食堂不出售烟草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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