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办、队):
现将《永康镇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康镇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18年是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沙坡头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宁法府办〔2017〕1号)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一、重点工作
1.配合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证照管理。积极配合区委、政府对现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及时上报对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证照的清理结果,切实推进各项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管理。
2.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配合区委、政府对行政审批事项统一编码,建立目录,并实行动态化管理,及时更新调整。做好自治区、市取消和已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
3.简化行政审批手续。配合区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多头办证、重复交叉办证等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4.配合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配合区相关部门建设沙坡头区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逐步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采用宁夏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请备案的企业或申请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的单位可以直接在该平台办理相关事宜,所有办理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均为公开状态,配合推进各部门间的横向联通和对自治区、市的纵向贯通。
5.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制度。12月底前,按照区委组织部、区政府法制办制定《沙坡头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两个清单”落实、运行监督机制,对权力运行进行全程、实时监控,确保权力、责任清单制度执行到位。
6.完善政府绩效管理。12月底前,按照区政府办完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对镇各中心、室(大队)履行法定职责情况、完成重要工作任务情况、工作效率情况、提供公共服务情况、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情况、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等进行绩效管理。
7.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托大调解机制深入推进“平安沙坡头区”创建活动。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配合区委政法委构建权责明确、奖惩分明、衔接配套、务实管用的领导责任体系,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8.推进公共服务主体和方式多元化。配合区财政局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并严格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9.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配合区相关部门建立以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主要污染总量减排任务与产业结构调整、工业结构优化等相统一,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规划,加快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工作机制。
10.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
1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按照区法制办要求,建立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决策程序、法律责任,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强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12.配合建立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配合区政府办建立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按照政务公开申请审批流程,及时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征求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13.建立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完善容错免责机制。
14.规范行政裁量权。配合区政府法制办落实自治区、中卫市、区委出台的行政裁量基准制度。严格按照行政裁量权标准规定的范围、种类、幅度行使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权。
15.建立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责任、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配合区政府法制办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程序规定》,重点规范对职权范围内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
16.建立领导干部违法干预行政执法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配合区政府相关部门对妨碍行政执法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责的要进行记录,坚决依法处理。
17.保障行政执法经费。申请区财政局将乡镇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18.加强政府诚信建设。配合区政府办建立政府守信践诺制度,约束政府失信行为。完善政府服务承诺制和行政问责制,切实兑现政府对群众的承诺,提高政府公信力。
19.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配合区委组织部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行为等信息纳入档案,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20.配合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配合区委宣传部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
21.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配合区政府办加大对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22.制定落实好“七五”普法实施意见。突出宣传宪法,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加强社会治理的法律法规,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和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23.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完善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制度,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依法处理信访中的违法行为。24.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典型示范。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培育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
二、进一步深化的工作
1.配合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配合区财政局继续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制度。
2.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配合区发展和改革局建立完善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加强自愿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落实。
3.配合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4号),配合区政府法制办完善本级政府、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4.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制定、公布本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范围,建立听证代表遴选机制,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听证。
5.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配合区政府办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学者、科研院所、专业机构进行论证,支持专家独立开展工作,逐步实行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公开。
6.配合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配合区政府办完善相关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主要风险源、风险点进行排查,经排查认为存在社会稳定、生态、经济等方面风险的,要进行风险评估,评估机构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不稳定因素。
7.配合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机制。按照政府办要求,在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可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会商分析等方式,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决策后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决策。
8.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7〕14号),配合区政府法制办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建设。
9.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完善学法制度,举办和积极参加区政府举办的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配合区委组织部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培训。
10.配合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积极参加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治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完善公务员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对集中学法知识培训考试不合格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心、室(大队)要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配合,将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查,确保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不走过场,不敷衍了事,着实取得良好成效。
(二)加强理论学习。全体领导干部要学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对于依法行政方面和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提高提法行政水平。
(三)加强责任落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领导、中心站室干部要将法治思维渗透到业务工作中,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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