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资金名称:2024年7月份城乡高龄低收入老人基本生活津贴补贴项目。
二、补贴文件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的通知》(宁政办发〔2009〕135号)、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宁民发〔2009〕49号)和自治区民政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宁民字〔2023〕9号)。
三、申请条件: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可纳入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制度范围。固定收入包括离退休费和基本养老金等,不含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子女赡养赠予和遗属生活费、优抚对象享受的优待抚恤金等;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未享受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的人员(已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高龄补贴待遇人员暂不纳入,待相关政策明确后再行纳入),均可享受高龄老年人津贴。
四、申请程序:申请高龄津贴以家庭为单位,由本人或户主(简称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申请人签字确认的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以及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等)进行审查,依据申请人提交的居民身份证,通过民政信息核对系统数据共享机制连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申请人户籍身份信息和经济收入状况。
五、补贴资金标准: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城市户籍每人每月发放450元,80-89周岁农村户籍每人每月发放270元;90周岁以上城乡户籍每人每月发放500元。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80-8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100元,9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发放200元。
六、补贴对象及金额:永康镇2024年7月共有243人高龄老人(其中高龄低收入老人192人)符合高龄津贴条件,应发放7月高龄老人津贴5100元,高龄低收入老人困难生活补贴54450元,共计59550元。
本期公示为期7天,从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7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来人、来信、来电向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955-7639207;通讯地址:永康镇人民政府;邮编:755000;双休日暂不受理来人、来电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镇、村、队(组)人员姓名以及不符合条件的具体内容。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