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资金名称:2024年5月特困供养人员项目
二、补贴文件依据:民政部《宁夏回族自治区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规发〔2021〕6号)、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提高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孤儿养育津贴标准的通知》(宁民函〔2024〕12号)和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宁民函〔2024〕14号)。
三、申请条件:持沙坡头区常住户口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四、申请程序: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申请人签字确认的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以及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等)进行审查,材料齐全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告知申请人补齐所规定材料,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进行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民主评议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人民政府予以审批。
五、补贴资金标准:特困供养补贴资金分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一)生活补贴:城市分散特困供养生活补贴标准为900元/月,农村分散特困供养生活补贴标准为680元/月。(二)护理补贴:分散特困供养人员中的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130元/月。
六、补贴对象及金额:永康镇2024年5月共有34名特困供养对象符合条件,应发放特困供养对象补贴资金25130元。
本期公示为期7天,从2024年5月7日至5月13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来人、来信、来电向永康镇人民政府反映[联系电话:0955-7639207;通讯地址:永康镇人民政府;邮编:755000;双休日暂不受理来人、来电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镇、村、队(组)人员姓名以及不符合条件的具体内容。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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