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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镇2019年秋冬季“两禁”工作安排意见

索引号 640502021/2019-00033 文号 永政发〔2019〕206号 生成日期 2019-09-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永康镇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永康镇

各村、各办(队、中心):

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焚烧秸秆问题、火灾事故和偷牧现象发生,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草原生态植被,为全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环境,现就2019年秋冬季“两禁”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相关要求,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生态立区战略部署,加快生态建设步伐,持续推进禁牧封育和秸秆禁烧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偷牧、抢牧行为,严禁秸秆焚烧行为,不断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新途径,实现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则,重点对辖区内滨河南路、卫宁路、高速公路、迎大线、中靖公路、永大线及各条河(沟)道沿线两侧进行“两禁”巡查监管,着力建立农田、荒地、荒滩、水坑、沟、渠、路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监管模式。采取“封、禁、堵、压、打、用”综合措施,层层落实禁牧封育、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确保防控工作的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全力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三、组织机构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永康镇禁牧封育和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组  长:王文宁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訾跃平  镇人大主席

        王怀勇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宣和派出所所长

        各村书记、主任

职  责:镇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全镇辖区范围内“两禁”工作日常监管与督查,督查组成员要进行不定期、随时巡查,加强辖区内环保网格员的抽查和监管,对偷牧、焚烧秸秆行为的单位、人员进行查堵、处罚,并做好处罚记录及“两禁”工作档案的整理归档。

各村书记为本村禁牧封育和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对本村禁牧封育、秸秆禁烧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监管网格员在辖区内开展24小时不间断禁牧禁烟火巡查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因偷牧行为、秸秆焚烧造成大气污染等现象的发生,对网格员未监管到位造成区域环境影响的,严肃处罚。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宣传教育。秋冬季是偷牧、焚烧秸秆行为的频发期,各村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对禁牧封育和秸秆禁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抓紧抓实。通过广播、刷写标语、发放宣传单、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自治区、中卫市及沙坡头区有关禁牧封育和秸秆禁烧文件精神,加强禁牧封育和秸秆禁烧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发生火灾的危险性、乱放乱牧的危害性,形成舆论声势,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禁牧封育和秸秆禁烧工作的是一项长期要坚持抓、坚持守的工作,增强责任感,牢固树立“两禁”工作长期不动摇的思想。在10月15日之前,组织一次入户宣传,发放宣传材料,并签订禁牧封育和秸秆禁烧承诺书,作为公安机关和环保部门对偷牧、焚烧秸秆行为处罚的依据。

(二)明确责任主体,建立长效机制。各村要相应成立禁牧、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对禁牧、禁烧的每项工作进行层层把关、落实到人。组长由村书记亲自担任,下设禁牧队、禁烧队,各小组人员通讯工具要24小时畅通。各村要全面落实本村禁牧封育和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措施,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饲养的牲畜进入草原和林地放牧,严厉打击偷牧乱牧现象,坚决制止违反禁牧封育规定破坏林地、草原植被事件的发生;加强对重点区域、地段的巡查力度,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焚烧秸秆、垃圾,发现火点立即上前固定证据,并组织人员进行灭火。

(三)严格执法管理,从严从重处罚。镇禁牧封育和秸秆禁烧领导小组要对全镇禁牧封育和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巡查,加大对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牧户的巡查力度,确保全镇禁牧封育和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各村、巡查组、网格员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禁牧封育和秸秆禁烧工作的强大合力。对巡查中发现野外放牧、秸秆焚烧的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拍照录像,固定证据,及时联系公安、环保等部门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禁牧封育条例》《中卫市禁牧封育督查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二是对禁牧封育和秸秆禁烧工作被沙坡头区督查组通报一次,被通报的村罚款500元;包村领导、村书记、包村干部、包队干部各罚款300元,年终从绩效工资中一次性扣罚,执行时间自2019年9月15日起计算。严格执行“两禁”工作“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凡一年内被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通报一次或镇上通报三次的村,年底考核中该村禁牧封育和秸秆禁烧工作分值记为零分,并取消参加年度农村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同时报请镇纪委约谈村主要负责人。


附件:永康镇2019年秸秆禁烧、禁牧封育、残膜回收工作包保责任人名单.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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