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节假日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3-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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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

按照《中共中卫市委员会办公室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卫党办发〔2019〕13号)要求,为进一步认真落实应急带班值班岗位责任制,完善值班应急处置机制,确保节假日期间沙坡头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规范平稳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应急值班值守工作

应急值班值守工作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节假日放假期间,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对于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委、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好“两个维护”,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应急值班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沙坡头区委、政府关于做好值班工作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定位清晰、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应急值班工作体系,确保联络畅通,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二、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规定

各乡镇、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节假日应急值班带班分类管理》(宁党厅字〔2018〕62号)文件要求,严明应急值班纪律,统筹安排好节假日应急值班工作,每逢节假日需提前3天向区安委办报备节假日值班安排表。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值班带班制度,节日期间带班负责同志要在岗带班,科室带班同志和值班人员要24小时坚守岗位,所有带班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熟练掌握工作流程,认真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职责,坚决杜绝脱岗、非正式人员顶岗和值班业务不熟等情况发生,确保值班值守责任不缺位、工作不断档、标准不降低。各企业必须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在岗带班值班责任制和企业中控室、车间、班组、岗位人员24小时值班责任制;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外出报备制度,主要负责人外出3天以上(含3天)要向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报备。区安委办将通过现场检查、电话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落实节假日应急值班带班情况进行督查督导,确保节假日应急值班带班无遗漏、全覆盖。

三、规范应急信息报告制度

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增强突发事故信息报告的主动性、时效性。获知应急情况或突发事故线索后,要及时主动调查核实,加强分析研判,及时报告事故首报信息;事故发生后,按照“即知即报”的工作原则,事发地乡镇政府要及时向区委值班室、区政府应急办及区应急管理局电话报告,并在1小时内按照规范格式以书面形式报送。对较大以上事故或可能演变为重大事故的,要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首报信息可不拘泥于分级标准的相关规定,要在第一时间电话向区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区委值班室、区政府应急办、区应急管理局报告,文字信息不得晚于1小时上报。对发生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行为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完善应急救援处置机制

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情况,进一步加强本辖区、本部门应急值班队伍建设,选配政治可靠、业务熟练、作风过硬、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充实到值班工作队伍。加强值班人员岗位培训,熟练掌握关于值班工作的各项规定,强化值班人员的服务意识和综合素质,切实提高值班人员应对突发事故和处置紧急情况的业务能力。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主动适应应急管理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应急预案演练,时刻做好应急准备,健全应急值守和应急救援联动机制。要主动了解掌握节假日期间所管辖区、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动态,及时收集反映安全生产舆情,努力做到及时报告。接到事故信息后,值班人员立即向带班领导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高效处置,有效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落实执行节假日期间值班带班责任制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抽查,督查抽查结果将列入2019年应急管理效能目标考核内容。



中卫市沙坡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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