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法治观念和应急能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结合应急管理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联系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 考核对象为应急管理局各股室、执法大队以及全体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由局“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考核主要内容
(一)加强法治责任领导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自治区、中卫市及沙坡头区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继续深化行政执法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股室负责人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督促班子成员和广大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人人有责。
3.根据中央、自治区、中卫市及沙坡头区法治建设规划,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和“十四五”规划,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法治沙坡头区、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相统一。
4.将普法工作纳入应急管理的重点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安排部署、同检查落实。研究制定年度行政执法计划,严格按照执法计划开展企业督查检查。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1.将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法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法治思想和能力。
2.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力度。结合干部职工不同岗位需要,通过法治讲座、交流研讨等形式,推动学法、用法、守法常态化。
3.做好“12·4”国家宪法日、“5·12防灾减灾日”“6·16安全生产咨询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提高社会公众知晓度。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按照执法计划,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结合起来,把法治宣传和各项检查结合起来,边治理边宣传,边宣传边规范。
2.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案例的整理编辑工作,运用案例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3.着力提高应急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执政能力。强化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真正做到执法程序合法、执法方式遵法、执法标准依法、执法保障用法。
第五条 普法责任制考核采取百分制计分,按照普法责任制在局工作目标考核所占分值折算得分。
第六条 局党委对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普法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股室及时总结经验、宣传推广;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任务未完成的股室予以通报。
第七条 本办法由局普法办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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