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10/2023-00288 | 文号 | 卫沙应急发〔2023〕58号 | 生成日期 | 2023-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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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沙坡头区先后多次遭遇了洪涝、风雹等灾害侵袭,为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按照各乡镇前期申请救灾资金情况,经研究决定下达2023年度自治区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资金分配表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该资金为自治区直达资金,现将该直达资金指标分配至受灾乡镇,请收到资金指标的各乡镇,严格按照直达资金使用要求和相关规定执行,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本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通知》(宁财(资环)指标〔2023〕528号),结合各乡镇前期申报需救助资金数额,此次下拨资金仅用于成灾、绝收户和受灾困难户,有效保障受灾困难群众生活。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0〕19号)等相关规定,管好、用好救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三、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乡镇要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宁财预发〔2018〕352号)要求,规范资金管理,于资金下发后20日内拨付至受灾农户,并填报《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报送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
中卫市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