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全称 | 中卫市沙坡头区 应急管理局 | 规范简称 | 区应急管理局 |
加挂牌子 | 中卫市沙坡头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单位性质 | 工作部门 |
单位级别 | 正科级 | 岗位设置 | 下设岗位16个 |
办公电话 | 0955-8806718 | 负责人 | 杨海东 |
办公地址 | 中卫市沙坡头区宜居南街沙坡头区档案馆4层 | ||
办公时间 | 夏季8:30—12:00,14:30—18:30; 冬季8:3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主要职责 | 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震减灾救灾工作。负责中卫工业园区以外的辖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除外)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沙坡头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拟订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沙坡头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协调推进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配合做好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沙坡头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沙坡头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驻卫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八)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沙坡头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属地原则,督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依法监督检查工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除外)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除外)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并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保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五)拟订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协调沙坡头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除外)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工作,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的安全培训和安全评价工作。 (十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沙坡头区防震减灾工作,组织地震应急演练、编制应急预案及开展灾后救灾救助等工作,承担区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十八)完成沙坡头区委和区政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工作、局机关会务组织、公文办理和起草综合性文件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政务公开、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文明城市创建、“八五”普法、乡村振兴工作;负责配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案件查处及事故调查等工作。 联系电话:0955-8806781。 (二)综合督导室。负责对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督办、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对各乡镇、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重点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和考核工作;协调、组织行业监管部门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及时起草印发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综合性方案、计划、规划、通知等;负责编制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规划等;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系统工作。 联系电话:0955-8086799。 (三)防灾减灾室。承担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水旱灾害、灾害性天气、地震、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地)火灾防治等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沙坡头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制定自然灾害类事故应急预案,并督促指导各类应急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指导有关部门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协调相关领域灾害救助,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统一协调指挥沙坡头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配合跨区域救援工作;负责相关领域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及发布各类预警信息,指导开展综合风险评估工作。配合做好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等工作。 联系电话:0955-8806773。 (四)安监执法室。负责编制全年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协调、监督、统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煤矿安全地方监管职责、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辖区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对工贸行业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监管行业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评估工作;负责辖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许可管理,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负责信访及12345平台处理事宜,辖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工作、互联网+执法、互联网+监管、行政执法统计等各类执法系统运行,承担本单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以及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等工作。 联系电话:0955-8806788。 (五)应急救援中心。负责保管值班室、会议室各类物资、器材、设备和应急指挥中心系统、音响设备等维护使用、移动指挥系统维护运行工作和卫星电话、单兵装备的运行维护、调试、演练、使用工作;负责给新同事培训值班系统及值班室、会议室器材、设备和应急指挥中心系统、音响等设备的使用方法,督促每日值班人员做好值班系统上报、值班人员交接班管理及值班室卫生、做好应急信息的接收、处理和上报工作;负责应急物资管理、储备、保障、统计、采购计划、调拨等工作,以及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监督、使用工作;负责指挥大厅智慧监管平台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建设项目对接、申报、验收工作;负责对接逆行者应急救援中心等公益性社会组织就应急突发事件救援处置及善后等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955-88067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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