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10/2019-00034 | 文号 | 卫沙安委办发〔2019〕33号 | 生成日期 | 201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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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中卫市沙坡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国家应急管理部做好汛前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求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汛前防汛检查工作的通知》(宁应急〔2019〕52号)要求,现将沙坡头区汛前防汛工作专项督查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委、政府有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求,切实从讲政治的高度,在实现工作平稳过渡和无缝对接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汛前防汛督查检查工作。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确保思想上重视,工作上落实,检查上到位,统筹抓好机构改革后开局之年水旱灾害防治工作,做到目标不变、思路不乱、工作不断,及早落实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各项措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检查内容
(一)责任落实情况。重点督查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针对汛期安全研究部署,组织专门防汛力量,成立汛前工作组织机构情况;各类水利工程汛前检查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落实情况;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汛前检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情况。
(二)应急预案。重点检查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计划)情况;小型以上水库(重点塘坝)溃坝和重点河道险段应急抢险预案和逃险预案编制完成情况;山洪泥石流灾害易发区的防御预案编制情况;流域性洪水防御方案、城市防洪排涝预案以及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方案的修订等情况。
(三)监测预警。建立天气、地质灾害等监测预警情况,特别是天气预报、水雨情信息、山洪监测预警、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等的稳定可靠和衔接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影响安全度汛的因素进行从严从细全面排查, 按照附表1对水库、河道、险段、泵站、重要闸涵、抗旱机井、山洪灾害等逐一登记,切实扫除盲点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 及时进行整改,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安全度汛。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扎实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对涉及防汛任务的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开展自查工作,区安委办将对各单位防汛检查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重要问题隐患分级跟踪督办,做到整改不完成决不放过。
(三)尽快组织开展检查和排查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总结汛期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建议,形成总结材料,并于5月20日前将附表1和自查检查总结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拓兆旺、王杰,联系电话:8806788,传真:8806331。
附件1:沙坡头区防汛风险因素信息统计表
中卫市沙坡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