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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清明节”“五一”期间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10/2022-00100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3-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

为加强2022年“清明节”“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消防、文明祭扫相关工作,严防发生火灾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近期,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建设活动逐渐进入高峰,人流物流车流更加频繁,大风、沙尘等极端天气频发,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时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全国、全区、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动员部署、责任落实、排查整治、应急值守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安全保障的各项措施,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二要督促企业认真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季节性特点,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三要督促企业集中精力解决以往安全生产工作中遗留的各种问题,从措施、资金、人员等方面保障隐患整治的进行,把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四要督促企业在内部组织自查自纠隐患排查等活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认真及时地加以整改。五要督促企业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对各级管理人员及重要岗位的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加强事故防范意识,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防止生产过程中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六要督促企业对本单位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部位,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设立应急处置卡,强化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预案演练,提高企业应急救援能力。

三、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针对“清明节”“五一”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加强安全监管,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抓好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冶金、建筑施工、农村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严密部署安全防控措施,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一)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监管。认真抓好矿山企业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查处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防范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监管。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检查,严防发生丢失、泄露、污染和爆炸事故。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密监控重大危险源,对储存规模大、易燃易爆品种多、位于人口密集区周边的仓库、罐区开展定量评估,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设施的自动化改造、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三)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清明节”期间气温逐步升高、气候干燥,火灾隐患增多。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督查,对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措施。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四)冶金有色等工贸八大行业领域。对冶金煤气及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等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整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体系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培训教育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以及危险作业审批要求不高或标准不严、外包工程存在“包而不管、以包代管”现象等突出问题,不断强化重点工序、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安全管理,切实提高事故防范能力,严防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发生。

(五)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技术和质量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控。突出新进、转岗、换岗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着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岗位操作技能。要全面排查整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严防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发生。

(六)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要加强农村道路管控整治力度,严肃查处农用车辆、三轮摩托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渣土车、农村“五小”车辆安全监管,强化路面检查管控。开展道路交通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加强农村道路、桥梁、涵洞、高边坡等场所安全监管,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防交通运输事故发生。

(七)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针对“清明节”“五一”期间大型文化、旅游、娱乐等活动增多的特点,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工信和商务局要加强对商场、农贸市场、医院、殡葬、宾馆、餐饮娱乐场所的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严肃查处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把关和安全管控,坚决杜绝拥挤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

(八)加强旅游安全管理。要切实提高旅游景区安全意识,加强景区旅游安全管理,制订完善应急预案,集中开展旅游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强化旅游安全保障。认真排查各旅游景点景区道路交通、消防、索桥、缆车、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排险措施,确保防火、防汛、防坍塌等措施到位,保障游客安全。

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行业特点和实际,制定检查内容,分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行动。

四、注重部门协作配合做好清明祭扫安全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密切做好“清明节”期间公墓、殡仪馆、殡仪中心等场所进行祭扫管控,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群众聚众扎堆,确保不发生森林草原重大火灾事故。要禁止在街道、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风景区等公共场所焚烧花圈、纸钱等祭祀用品;禁止在林地、草地等易失火区域进行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要加大林区和草原巡查力度,防止因散埋坟墓祭扫引发火灾。加大对在街道、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风景区等公共场所焚烧殡葬用品行为的查处力度。要通过悬挂横幅、社区宣传栏、印发宣传册、折叠画页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大力提升疫情防控期间祭扫政策的知晓度。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通过入户宣传、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移风易俗、丧礼改革,推动殡葬法规政策进社区,使广大群众了解殡葬法规政策,依法规范殡葬行为,自觉破除丧葬陋习,逐步摈弃大操大办丧事和祭扫节日焚烧污染环境的殡葬用品的行为。

五、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及时掌握气象情况,强化灾害天气预测预警。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微信等多种媒体,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提示、警示,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做好应急准备。“清明节”“五一”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在岗带班、信息报告等制度,一旦出现险情和安全事故,做到第一时间上报、科学果断处置,迅速开展救援,努力把事故的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

请各乡镇、各部门在5月1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送区安委办。


中卫市沙坡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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