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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开展“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10/2021-00018 文号 卫沙安委办发〔2021〕9号 生成日期 2021-04-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

为加强2021年“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消防、文明祭扫相关工作,严防发生火灾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清明节”期间,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进入高峰,人流物流车流更加频繁,大风、沙尘等极端天气频发,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时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全国、自治区、中卫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动员部署、责任落实、排查整治、应急值守到位,确保“清明节”期间我区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安全保障的各项措施,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要认真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季节性特点,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集中精力解决以往安全生产工作中遗留的各种问题,从措施、资金、人员等方面保障隐患整治的进行,把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在内部组织自查自纠隐患排查等活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认真及时地加以整改。要组织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及重要岗位的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加强事故防范意识,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防止生产过程中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对本单位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部位,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设立应急处置卡,强化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预案演练,提高企业应急救援能力。

三、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针对“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加强安全监管,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抓好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冶金、建筑施工、农村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严密部署安全防控措施,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一)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监管。认真抓好矿山企业复产复工验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查处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防范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监管。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检查,严防发生丢失、泄露、污染和爆炸事故。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密监控重大危险源,对储存规模大、易燃易爆品种多、位于人口密集区周边的仓库、罐区开展定量评估,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设施的自动化改造、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三)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清明节”期间气温逐步升高、气候干燥,火灾隐患增多。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督查,对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措施。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四)冶金有色等工贸八大行业领域。对冶金煤气及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等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整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体系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培训教育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以及危险作业审批要求不高或标准不严、外包工程存在包而不管、以包代管”现象等突出问题,不断强化重点工序、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安全管理,切实提高事故防范能力,严防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发生。

(五)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技术和质量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控。突出新进、转岗、换岗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着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岗位操作技能。要全面排查整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严防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发生。

(六)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加强农村道路管控整治力度,严肃查处农用车辆、三轮摩托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渣土车、农村“五小”车辆安全监管,强化路面检查管控。开展道路交通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加强农村道路、桥梁、涵洞、高边坡等场所安全监管,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防交通运输事故发生。

(七)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针对“清明节”期间大型文化、旅游、娱乐等活动增多的特点,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民政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对商场、农贸市场、医院、殡葬、宾馆、餐饮娱乐场所的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严肃查处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把关和安全管控,坚决杜绝拥挤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

(八)加强旅游安全管理。要切实提高旅游景区安全意识,加强景区旅游安全管理,制订完善应急预案,集中开展旅游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强化旅游安全保障。认真排查各旅游景点是否存在山体坍塌、危石的潜在风险和景区道路交通、消防、索桥、缆车、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排险措施,确保防火、防汛、防坍塌等措施到位,保障游客安全。

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行业特点和实际,制定检查内容,分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四、注重部门协作配合做好清明祭扫安全

各乡镇、有关部门密切做好“清明节”期间公墓、殡仪馆、殡仪中心等场所进行祭扫管控,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群众聚集扎堆,确保不发生森林草原重大火灾事故禁止在街道、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风景区等公共场所焚烧花圈、纸钱等祭祀用品;禁止在林地、草地等易失火区域进行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提倡用鲜花、丝带寄语等方式代替传统祭扫方法,推行绿色低碳祭扫。要加大林区和草原巡查力度,防止因散埋坟墓祭扫引发火灾加大对在街道、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风景区等公共场所焚烧殡葬用品行为的查处力度。要通过悬挂横幅、社区宣传栏、印发宣传册、折叠画页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大力提升疫情防控期间祭扫政策的知晓度。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通过入户宣传、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移风易俗、丧礼改革,推动殡葬法规政策进社区,使广大群众了解殡葬法规政策,依法规范殡葬行为,自觉破除丧葬陋习,逐步摈弃大操大办丧事和祭扫节日焚烧污染环境的殡葬用品的行为。

五、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

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及时掌握气象情况,强化灾害天气预测预警。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微信等多种媒体,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提示、警示,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做好应急准备。“清明节”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在岗带班、信息报告等制度,一旦出现险情和安全事故,做到第一时间上报、科学果断处置,迅速开展救援,努力把事故的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

请各乡镇、各部门在4月1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送区安委办。



中卫市沙坡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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