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10/2019-00006
  • 卫沙安委办发〔2019〕1号
  • 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
  • 中卫市沙坡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有效
  • 2019年01月07日
沙坡头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卫沙安委办发〔2019〕1号
时间:2019年01月07日 来源: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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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加强烟花爆竹零售行业安全管理,规范销售行为,提高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经区安委办研究决定,举办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沙坡头区(文昌、滨河城市建成区除外)从事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业务的从业人员。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2019年1月8日上午9时

2、培训地点:沙坡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楼会议室(老年公寓)

三、培训要求

1、参加培训人员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学历证明提供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1寸照片2张。

2、学员在学习期间要遵守培训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须向沙坡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请假。

3、培训期间请所有学员将手机调至静音,不得随意接听电话和随意走动。

4、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核发《烟花爆竹培训合格证》,未取得《烟花爆竹培训合格证》或无故不参加培训的人员将取消其烟花爆竹经营资格。

5、本次培训费用由沙坡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担,不向培训人员收取任何培训费。



中卫市沙坡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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